晚上的时候,姐姐帮着父亲将电脑搬进沈潇潇的房间。
刚一进门,就见沈潇潇不知从哪找了一套工具,把妈妈送给她的一只悬浮闹钟拆得七零八落的,散落在床上。
姐姐不禁有些皱眉,记得这是昨天妈妈才送给她的生日礼物。虽然都是迟来的礼物,也没有爸爸送的游戏机那么好玩,但毕竟代表着妈妈的一份心意,而这东西虽然只是个闹钟,但也绝对不便宜。就这么拆碎了,未免有些可惜。
然而沈潇潇看到他们,却招呼一声道:“哦,电脑这么快就拿来了?……你们先放下,等我会儿,我把它装上。”
啊?这还能装得上?
父女俩看着床面上细如牛毛的近百个零件,有些愕然:这么精巧的东西完全拆散了还能装得回去吗?就算可以,这难道不是机器才能做的事吗?这能手动完成?
两人都很好奇,也不敢打扰她,于是悄悄把电脑在窗前书桌上摆好后,就站在床边一起看着她组合闹钟。
果然,不到二十分钟后,闹钟装好了,在尾部某处轻轻按动一下,通体立时散发出蓝莹莹的微光,把它拿在床头,撤开手,它就那么静静的悬浮在低空中。
成……成了?
父女俩对望一眼,有些难以置信!
沈潇潇收拾好工具,拍拍手,便下了床,便仿佛只是做了一件极简单的小事。
事实上,若不是她的手变笨了,早在父亲和姐姐进门前就能安装好,根本不会有人发现它被拆装过。
不是把后妈的礼物不当回事,而是她对这时代的悬浮技术实在是好奇。但游戏机不可拆,就只能换这个可拆的了。而通过这次拆装,她也初步理解了其中的一些原理,看起来就是这个世界反重力技术的一次微型化应用。虽然实现起来很难,负重量太低没什么实际价值,但还是令她大开眼界。
另外,她还认识到更重要的一件事,这个世界的能源技术非常先进。
首先是微耗电技术,它使电子产品的耗电量低到不可思议的程度。然后是通过某种特别元素来进行非消耗性发电,理论上可以实现半永久性持续供电。再由储电比例高得吓人的新型微电池储存多余的电能,用于设备被高负载操作时的补充供电。
这么一整套方案集合到一起,简直就是完美,令她叹为观止!
沈潇潇几乎是立刻就喜欢上了这个时代。
没有注意到父亲和姐姐脸上那副震惊的模样,沈潇潇走到桌前,兴致勃勃的开始摆弄这台三千年后的电脑。
电脑看上去就是一块超大的屏幕加上键盘,和前世的桌面一体机也没什么两样,不过没有鼠标。但是那屏幕却是一块完完整整的黑色玻璃,至少肉眼看不出里面有元器件的存在,它被安放在一个设计巧妙的旋转支架上,可以平着、侧着、斜着,摆出任何姿势,但就是看不到任何一条电源线或数据线存在。
键盘也是同样的黑色玻璃材质,设计紧凑而实用,没有什么花里胡哨的多余功能和装饰,它本身就是艺术品。玻璃键帽下边可以看清按键的机械结构,按键下方的背光灯微光闪闪柔和而绚烂,透过玻璃键盘表面再向下看,会看到最底下镶嵌着一层薄薄的黑色金属层,沈潇潇暗自猜测,或许最终所有不能透明的部分都被微型化,组合成这样薄薄一层,藏在键盘里面。
整台电脑没有任何接口存在,更没有任何电源和连接线,但是手指习惯性的在键盘右上角第一个键按下,屏幕却立即点亮了。而且是不需要任何启动过程的,直接进入可使用状态。
姐姐从衣兜里掏出一张薄薄的卡片,往屏幕上一贴,卡片旁边的屏幕上立时多了几个按钮,用手指按在“复制”上,文件开始复制,十几秒后,系统显示300t的资料复制完成。
看到那转瞬即过的进度条,沈潇潇感觉自己的心都在发抖,300000g的数据这么快就能复制进来,这年头的电脑也太爽了吧?
姐姐收回卡片,对弟弟笑笑,做了一个请的手势。
沈潇潇低头仔细看了一眼键盘上每一个按键的键位,还好……是熟悉的qwerty标准排列,于是十指轻弹,在键盘上飞快的操作起来。
没有鼠标是因为屏幕本身是触屏的,而且操作逻辑十分顺手,沈潇潇本就熟悉这种键盘和触屏相结合的操作,不到五分钟,就连操作系统都全部适应了。
对于她来说,这时代的电脑用起来也没有什么不一样,只除了……那爽到飞起的速度。
父亲看得有些发愣,在他看来,儿子才五岁,能知道用电脑做什么已经很不错了,至于电脑怎么用……就算是觉醒了的进化者,那也仅仅是进化者,不是智能机器人好吧?
所以他非常理解不了小儿子现在的行为,这简直比女儿的超能力还要神奇。
难不成小儿子的超能力是学习和模仿?但那是紫色系啊?
似乎所有奇奇怪怪的超能力都是紫色系的范围,但小儿子分明应该是蓝色系。
管家总不至于连蓝和紫都分不清楚。
父亲和姐姐是带着满肚子的疑问,一步三回头的出门的。
他们看到沈萧正在聚精会神的一边练习电脑操作,一边阅读资料,都下意识的不敢打扰他,就这么默默的退了出去,还替他关好门。
沈敏一脸震撼的道:“弟弟现在还是普通人吧?怎么感觉他的手这么快?眼睛也快、脑子也快……就算是练一辈子,又有几个人能做到?他还能一心二用……这是什么超能力?”
父亲只是摇摇头,他也是感觉有点不认识这个儿子了。
……
从这一晚开始,沈潇潇除了每天三次下楼吃饭,便再也没有离开过房间。吃饭的时候她也总是魂不守舍,不知道在思考着什么。
祖父、父亲、后妈、姐姐、叔叔、婶婶、堂姐,这所有人看她这副样子起初都是很惊喜和愉快的,但渐渐的却都有些担忧,就连哥哥周末有时候在餐厅碰到,看沈潇潇的眼神也有些异样。
祖父当然希望沈家的男孩子能够上进,所以克制着没有说什么。后妈却担心她这样会伤身,一再提醒她,要劳逸结合,适当的休息一下。沈潇潇每次都是点头应是,但却依然我行我素。
任谁都看得出来,她被那些东西迷住了。而事实上也正是如此,领略到这时代的科技,沈潇潇怎么还能淡定?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这么多有趣的东西了。
她要从头学起,就像是乞丐发现地上散落着一座钞票堆成的山,当然要拼命去抢,每多抢一些都是白得的。
没有训练的时候,姐姐沈敏便是这个家里最闲的人。因为她做什么事情都快,所以总是能很快做完该做的事,然后在这个家里上蹿下跳。
她最近一有时间就喜欢跑到弟弟房里,看他在电脑屏幕前努力学习的样子。她觉得这样专注的弟弟,实在是太有魅力了!
沈潇潇从不理会她的突然到访,或者说她是因为注意力太集中了,根本不知道姐姐过来看她。
除非遇到困难的问题,姐弟俩才会偶尔交流个一两句。
沈敏和沈薇一直都想听弟弟再唱几遍那首好听的歌,她们也曾试过,但总觉得舌头打结,很多技巧还未能领会,似乎也不适合女生来唱。
但是这个弟弟学起东西来太专心了,沈薇曾经跟着妈妈进去看了一眼,结果母女俩很快就安静的退了出来。
关好房间门以后,只听妈妈低低的声音埋怨道:“你爸这个不着调的,怎么当初就不把小萧要过来呢?这还没觉醒呢,就已经像是进化者了。”
沈敏偶尔也会跑到祖父身边,把从弟弟房里看到的一切,同祖父添油加醋的说上一些。她希望弟弟能够被家里的每一个人接受,祖父自然是最重要的一位。
所以沈老爷子一直都知道这个孙子的特别之处,震惊之余,又感到十分庆幸。
而或许沈潇潇也应该感到庆幸。
庆幸自己穿越到这个时代,家里都没什么正常人,也没人会觉得她所做的一切是多么的反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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