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十九,云凌再一次来到县尉衙门,望着大门口两头虎形石兽,又一次涌起了拆开来看看的欲望。这两头虎形石兽可不是摆设,而是与城门口的巨灵兵一样的战争机器。云凌也是最近和县尉衙门里的书吏聊天,才知道县尉衙门前的石兽叫狴犴(bi’an),而县丞衙门门口怪模怪样的石兽叫貔貅(pixiu)。
门房通报后不久,就有一名书吏前来,领着云凌从侧门进入县尉衙门——正门虽然开着,但只是个象征意义,只有在正式场合才会使用。里面是忙忙碌碌的捕快和书吏,碧水县汉蛮杂居,治安向来不怎么好,相应的捕快也大多是好手,不然还真干不了。
路上一条走廊边上挂着不少锦旗,书吏得意洋洋地指着一面印着“秉公执法,锄强扶弱”的锦旗介绍道:“这是前几年严家集送的。”云凌心里暗自不屑,严家集出了名的黑,他的猎物从来不去严家集交易,宁肯多走些路来县城卖。他们之所以开黑店还能有人愿意去做买卖,是因为包庇偷猎者。蛮人祖祖辈辈打猎,有些规矩一直流传下来,如怀孕的母兽不杀,族群不尽灭,猎兽必吃肉等等。而偷猎者可不管,见什么杀什么,为了方便携带,他们往往只取猎物最值钱的部位。云凌这三年打猎,最危险的不是遇见毒虫猛兽,而是碰到偷猎者,那次被射中一箭,根本跑不了。关键时刻,一头巨鹰从天而降,将三名偷猎者全部击杀。所有蛮族猎人都痛恨偷猎者,自然也痛恨偷猎者的庇护所——严家集,那年五个部族联合攻打严家集,若不是县城出兵救援,严家集就被平了。
另一面锦旗写着“军民齐心,盗匪绝迹”也让云凌嗤之以鼻,碧水县民风彪悍,蛮人比盗匪更凶猛,汉民的坞堡也不是好惹的,最后剩下如云凌家所在,穷得叮当响,半点油水都刮不出来的小村庄,就算有盗匪也都被饿死了。
胡思乱想中,两人通过走廊,书吏指着正中一间房间道:“前面就是祝县尉的办公室。”说完上前敲门禀报。
里面传来祝青锋的声音:“让他进来吧。”
云凌拱手谢过书吏,推门进入祝青锋的书房,躬身行礼。祝青锋的书房简洁明了,只有一个实木桌案,一个装满公文书籍的书架,一个茶几和几把椅子,没有摆放任何军人喜欢的武器藏品或者战利品作为装饰。
祝青锋递给云凌一张纸,说道:“这是你的征召令,给你三天时间。三天后来我这儿报到。”
依律,汉民每个成年男子必须服役三年,要么兵役要么劳役。自从三年前,云潇潇带着儿女搬出苍耳部,户籍就已经转为汉籍,由县丞管辖。之前云家没有成年男丁,自然不用服役。不过云凌已到16岁,到了可以服役的年龄。当然,如今没有大战,也没有大工程,县丞衙门并不会马上对他发出征兆令。
不过,祝青锋是县尉,有权征兆一定数量的县兵,可以直接开出兵役征召令,只要事后报备县丞衙门即可。
云凌接过征召令,确认上面的县尉印章和符文密押,然后收入怀中,这需要回家后交给老娘保管。云凌学着亲卫队员的样子,立正抱拳一躬身,行了一个军礼,问道:“我明天就来报到,行吗?”
“不用急,去把家里安顿好。”祝青锋摇头道:“此外,你不去跟你师父道个别?”
云凌闻言,眉头一皱,道:“他不是我师父。你才是!”
“呵呵,你不承认没关系。只要他认就行了,你就当去找他讹点好处。比如按蛮族的规矩,弟子出师前,可以去祖灵之地一趟,幸运的话可以得到先祖的传承或者法宝。”
“……”云凌被他说的有些心动。祖灵之地是介于虚实与生死之间的奇特世界。蛮族没有汉族那样完善的传承体系,但能在危机重重的南疆传承数千年,也有自己的一套,那就是祖灵。蛮族中的金丹或者元婴强者寿命将尽时,就会前往祖灵之地,留下自己的修炼心得与随身法宝,通过某种秘法陷入沉睡。当部族遭遇重大危险时,可以唤醒这些强者,他们虽然无法恢复到巅峰期的实力,但由于寿命已尽,一战之后不论胜负都会死。所谓光脚的不怕穿鞋的,完全是抱着同归于尽的想法去战斗的这些强者,是任何同级别强者最不想对付的对手,他们是守卫部族的最后屏障。但是这种沉睡时间也是有限的,如果一直没有被唤醒,这些强者就会在祖灵之地中直接尸解,他们的灵魂依然徘徊在祖灵之地,等待有缘者。
想了下,云凌摇头道:“还是算了。祖灵之地并不安全,以我现在的实力,去了未必能出的来。”
祝青锋道:“嗯,你来报到时,直接找姜序威队长就行了。下去吧。”
待云凌行礼后出门而去,祝青锋才缓缓回道座位,抽出一张纸,只见上面写着:“大巫祝丹玛,腾蛇部遗民……”
云凌第二天到底没能去县尉衙门,因为老娘云潇潇接了笔皮甲的单子,需要云凌帮忙附魔。通常,云潇潇制作的皮甲是军队制式装备的半成品,无需附魔,由县里官营工坊统一发包收购,需求量大,但是利润低。因此,云潇潇会接一些私人订制的单子,按顾客的身材量身定做皮甲,然后用符文强化,在附上指定的法术,在碧水县能做到这一点的可不多,这样的订单利润自然不菲。
去服兵役后,除了休假,平时只能住在军中,祝青锋的亲卫队是直接住在县尉府的,到时就没办法与家人见面了。云凌突然发现家里还有好多事没做:妹妹云涟的基础符文还没有完全掌握,得给她补补课;家里屋顶被暴风雨刮坏了,得修补一下;兽皮风干房里的加热法阵有些运转不灵,得去修复一些符文;给老娘治风湿的草药不多了,得进山去采一些……
忙忙碌碌,两天就过去了,明天就要去县尉衙门报到,云凌一大早就出去打猎,今天运气非常好,猎到一头两百余斤的大野猪。云凌喊了村子里几个半大小子一起帮忙杀猪,他们正是长身体的时候,平时肚子里就没什么油水,自从云家搬来之后,他们隔三差五的来帮忙处理猎物,就能分到一些肉食,因此一听云凌招呼,都十分积极地来帮忙。云凌可以去蛮人的猎场打猎,村里其他人可不行,被蛮人发现直接杀掉就是白死。主要是云凌所居住的这个小村庄,是新建的村落,连名字都没有,总共三十多户一百余人,不是中原的移民就是县城里搬出来的余丁,连土地都有一部分是租了蛮人的荒地后开垦出来的农田。土里刨的那点食,只够全家人不饿死。这穷乡僻壤的地方,稍有能耐的人都搬走了,更没有筑基修士坐镇。这样的小村在民风彪悍的南疆,不管是蛮人还是汉民的大庄子,都可以欺负。
这几十年没有大规模的战争,不仅蛮族人口暴增,汉民人口也翻了两倍,县城城墙内早就人满为患,许多人家的次子、三子只能搬到城外去住。此外中原地区更是人多地少,在镇鼎九宗的扶持下,许多活不下去的人家拖家带口,迁往边疆拓荒。位于云梦泽畔的碧水县生蛮绝迹,远离前线,是比较理想的迁徙地。于是,碧水县各处都出现了零零散散的小村落。
如今云凌被县尉大人亲自征召,在这无名小村中也算是风云人物。不光孩子积极,连女人们也丢下家里的活计,来云家帮忙,同时还纷纷夸赞云凌多么多么有出息了。这个说:“我早看出来云家这一家子都是不凡,早晚要发达。”那个拉着云潇潇要给云凌介绍对象。一时间,云家的小院里叽叽喳喳,热闹非凡。
云潇潇当年刚搬来时,因为丈夫是蛮人,可受了不少风言风语,这回儿子出息了,总算是扬眉吐气,也不计较邻里间那些龌蹉,一挥手道:“大伙晚上都到我们家来吃肉。”便撩起袖子准备亲自下厨。
云凌花了差不多一个时辰,才把这头大野猪拾掇好。猪头拎进屋里,放到老爹的牌位前供起来,野猪皮坚韧结实,是制作皮甲的上好材料,四条大腿挂起来做熏肉。然后把骨头剔出来,加上下水、野菜、蘑菇熬汤,肉则切成一块块做红烧肉。平时云潇潇舍不得多放的糖盐酱油,这回也不再吝啬。
傍晚时分,云家的小院里已是香气满溢。平时住在县学的小弟云峥也赶了回来,还没到家门口就被肉香勾引得惊呼道:“好香啊!是红烧肉!”便撒开两条腿,风风火火地冲向厨房,抓起一双筷子就要往锅里夹肉。“啪”云潇潇眼疾手快,一锅铲把云峥的手拍开,怒道:“混小子,就知道红烧肉!回家连爹娘都不认识了,是吧?”
“娘~我可是天天都想你的,尤其娘亲牌红烧肉,一辈子都忘不了。”
“去去去,先给你爹上柱香。”
见没机会偷吃到肉,云峥只得悻悻地去给老爹的牌位上香磕头。
其实,云凌这时候也恨不得夹块肉吃吃,只是这么多邻居在家里,身为长子,还是要保持风度。
天快黑时,在田里干活的农夫们也陆陆续续回来了。孩子们早眼巴巴的盯着红烧肉了,纷纷催促家中父母快去领肉。乡下人没那么多讲究,听到有肉吃,纷纷自带碗筷上门来。云潇潇来者不拒,每人一碗肉汤,一大块红烧肉。领到肉的便直接找个地方蹲着,西里呼噜的吃了起来。期间自然也有浑水摸鱼想多领一份的,但村子里就这么一百多号人,谁不认识谁?立马被眼尖的认了出来,少不了一番嘻嘻哈哈,吵吵闹闹。
村里的长者抓着云凌的手,颤颤巍巍地说道:“好孩子,出息了。老头子我走出去腰杆子都能直不少。老云家真是祖坟冒青烟哪!”
云凌听得直扯嘴角,心道:“我老爹是个蛮人,不姓云。我老娘也跟云海村云家闹翻了,才搬到这儿来的,跟老云家的祖坟没有半毛钱关系。你特么老得咬不动肉,也别妨碍我去吃肉啊!”
旁边的村人也听出了不对味,赶忙上前把老头拉到一边去。
好不容易摆脱了村老,云凌忙让老娘给自己打了一份肉和汤准备吃晚饭,却见弟弟云峥眼睛一眨不眨地盯着他碗里的红褐色,香喷喷的肉。这小子第一个吃,这会儿早把自己那份肉吃完了,却盯上了云凌碗里的肉。云凌夹起红褐色油亮喷香的红烧肉,对着云峥举了举,问道:“想吃?”
“嗯嗯”云峥连连点头,还不争气的流出了口水,眼看就要上咬去了。
云凌一收筷子,一口咬掉小半块肉,再两口把剩下的吃完,闭着眼睛细细品味着肥瘦相间的红烧肉,糖盐酱油的滋味完全浸润到了肉里,肥肉的油香、瘦肉的劲道在嘴里完美地混合在一起,鲜香甜美的滋味给人以幸福满足的感觉。待回味的差不多了,一睁眼,却见弟弟云峥两眼冒火地瞪着自己,一副想拼命的架势。“想吃肉,就赶紧引气,然后自己去打猎!我去服役了,你就是家里唯一的男人,娘和你姐将来有没有肉吃就看你了。”
所谓长兄如父,云峥天不怕地不怕,就怕云凌,被云凌脸一板眼一瞪地训了两句,立马气焰全消。一边的小妹云涟见弟弟吃瘪,咯咯笑着,也把自己的肉往云峥面前晃了晃,然后吧唧送到自己嘴里咬了一大口。惹得云峥不爽地哼了一声,别过头去,却见老娘云潇潇还在给村里人分肉,眼见香喷喷的红烧肉进了别人的碗,更是郁闷得不行,干脆躲屋子里来个眼不见为净。
“哥,小弟不行,我去打猎。保证娘天天有肉吃。”
云凌心中暗怒,这弟弟妹妹都是不省心的。“你以为打猎是过家家啊!那些鳄鱼、蟒蛇、野狼还有偷猎者都不是吃素的,我当年也是好几次险死还生。你一个女孩子,乖乖在家学好娘的手艺。昨天教你的戊土符文,用得还不熟练,一会再去画五遍。”
云涟一撇嘴,道:“凭什么女孩子就不能打猎?你都要当兵去了,还管着我。哼!不理你了。”说完一甩头,也跑进屋里去了。
“真是反了,一个个还没长大呢,我怎么就管不得了?”弟弟妹妹越来越不听话,云凌无奈的摇了摇头。瞥了一眼吃饱喝足,坐着聊天纳凉的领居们,云凌心道:吃了我家的肉,起码得撂下几句场面话。便起身抱拳一圈,朗声道:“各位父老乡亲,我云凌明天就去县尉大人那边了。家中只有母亲和没成年的弟弟妹妹,还望各位多多照顾。我在这先谢过了。要是有什么事,便来县里通知我一声。”
众人自然是拍着胸脯满口答应,其实,以云潇潇的泼辣劲,哪用得着他们照顾。后一句才是重点,云凌就在县城里,有什么事跑个腿通知一声还是能做到的。
晚饭过后,云潇潇拿着用虎纹妖鳢皮做成的贴身水靠,让云凌试穿。嘴里絮絮叨叨着:“衣服没时间洗就找时间拿回来,娘给你洗。被子要多晒晒。到了军中呢,要听长官的话,要手脚勤快嘴巴甜,别以为你拜祝县尉为师,就了不起了。到时候肯定有人看你不爽,刁难你,你要学会忍着,别总是靠拳头去解决问题。去打仗的时候,别傻乎乎的冲在最前面,保命最重要。……”
云凌本来还有点离愁别绪,被云潇潇这么一念叨,只恨不得立马搬到县尉府去。“娘,我知道啦。我这算好的了,就在咱们县服役。”
“好什么好,你看隔壁马家那小子,儿子都会打酱油了,都没去服役。凭什么你刚满16岁就要去服兵役啊!”
“那不是早晚要服的嘛。”
“那就晚点服好了,一去三年,我不得晚三年才能抱孙子?”
云凌一撇嘴,得,老娘就记挂着怎么抱孙子呢,顿时不敢再接话头,任凭老娘唠叨,只管左耳朵进,右耳朵出。
七月二十二一大早,云凌起床把自己的房间收拾干净,穿戴好盔甲后又不伦不类的背了个花布大包袱,里面是老娘硬塞进去的肉干、酱菜、内衣之类杂七杂八的东西,要不是昨晚他坚决抵制,云潇潇还能把这个包袱扩大三倍。最后,抱起埋着小蛊雕脑袋的陶罐,在老娘的唠叨声中出了门。
生活了三年的小村被远远抛在身后的时候,云凌还是忍不住回首望去,老娘和小妹相携站在村口,目送着他,眼中依稀闪着泪花。一直以来被他当作樊笼的家,在要离开的时候却会如此不舍。去往县城的道路已经走过无数遍,却从来没有像这次一样,走起来令人觉得孤寂。男人的征途是星辰大海,可惜云梦泽畔的早晨,既没有星辰,也没有大海。云凌有些迷茫的望向远方,离家的第一步已经迈出,将来只会越走越远,不知不觉奔跑了起来。“梦想是什么?梦想就是天天吃妈妈做的红烧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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