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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之妻绝天下》第十二章 江湖的初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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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爆响的发出,一道大腿粗的闪电正正击中雷洛抬手挡住头顶的大剑,陈亦风被闪电照迷了双眼,看不到雷洛的情况,当闪电过后,他只看到衣衫焦黑的土之剑圣已经倒在地上了。

如果以为“一气化三清”里面只有练气方法和“身外化身”一门法术那就错了。作为道门正宗的顶级功法,虽然它没有像其它功法大全那样炼丹、炼器、医药、占卜、阵法、推演等面面俱到。但它除了练气方法之外,还实打实是个法术汇总,身外化身只是其中一项法术罢了,另外还有各种攻击、防御、恢复、救治等法术,而且其威力放在整个仙界也是数一数二的,攻击系的杀伤力超强,陈亦风能以刚达大魔导级的能量将以土系防御著称的老剑圣弄得如此凄惨就是最好的证明了。当然,好的东西学起来也不易,他研究了这么多年,也只掌握其中几个单体攻击的法术,恰恰里面有冰、雷属性的。

水火相碰能使物体更脆弱而容易碎裂,这冰、电属性的二个法术是陈亦风思前想后才使用了,因为二者是水、火的进阶,具备有更极端的寒、热属性,相碰之下破坏力更强,毕竟自己的力量比起剑圣后期,那是差太多太多了,对付对方他不求最强只求更强,甚至算计到了追加效果。所以毫不客气用了这二个极端的法术。而事实上,如果不是这二个极端法术的话,他能否放倒对方还真说不定。

现在,在使用了二个法术之后,他也感到身上的力量被抽了九成九,面色发白,脚步也虚浮起来,好不容易支持着才没倒下,出招是再不可能的了。如果对方能爬起来再战的话,自己只有逃跑的份,而能不能跑掉还不定。

希望不出现那种情况吧。等了一会,他小心翼翼的凑过去……

“咳咳……”

随着声音的响起,陈亦风还未走近,雷洛就动了,挣扎着想爬起来,但却怎么也爬不起。

“咳咳……过来……扶我起来。”低沉艰涩的声音传进陈亦风的耳朵却仿佛天簌之音,因为这话一出,无形中表示对方要认输。

“哦……”击败剑圣的少年英雄连忙跑过去扶他起来,但他自己也好不了多少,所以跑得非常慢。不过,最终还是将其扶起,看到雷洛艰难站立的样子,他犹豫了一下,最后还是拼尽体内那一丝能量,他催动挂在胸前的光明圣珠,发了一个七级的圣疗术给过去。wWW.5ccC.nET七级的治疗魔法之下,雷洛行动便利了些。

“咦?”雷洛看到那只戒指后十分惊奇,能够封印七级魔法的戒指需要极高的炼金术,全大陆也没多少,而这个偏偏又是光明系的,让人浮想了。

陈亦风微微一笑:“呵呵,我姓方不姓沈。”

雷洛眼神复杂的看了他眼,特别是看到他惨白的脸色后神色微微一动,最后化作一声苦笑:“小子,你行啊!”

陈亦风虽然虚弱,但听其中的赞赏之意,心下也不禁暗自得意,不过,成名大陆几十年的老剑圣被一个不到十岁的小孩击败,这是一个尴尬的话题,于是他转移道:“我刚才说的让你做我手下,嗯。其实我不会要你跟在我身边,不会限制你的自由,只希望你能帮我暗中管理一个效忠于我的组织,为我做10年事。而且,10年内我一定能让你成为剑神。”

建立一个幅员全大陆的组织,金钱,经验,人才,资源等必不可少,前世读十几年书都没有做过班长的陈亦风最缺少的就是经验,而人老成精的雷洛却是最不缺。至于其它的,陈亦风已经准备了一些。

听了他的条件,雷洛沉默下来,看来是犹豫了。

“如果答应的话,明天正午来这里。”说完,陈亦风转身离开,貌似有欲擒故纵之意味,其实不然,这样的强者是可遇不可求的,他可没以为到能击败他就得到其效忠。得不到?算了,当没发生过。而自己也当是练习了一下法术吧,看来一气化三清的法术太变态了,二个就轰掉一个老剑圣。

“我可是仇家满天下的。”雷洛在后面大声呼喊。

“这个你一定可以解决,我想一定没有人会知道你在这里。”陈亦风并不回头,但话却传了回来,后面一句话是令雷洛要么乔装改扮,要么将发现他的人全杀了,“想要暗中操控一切并不容易啊,自己终于快要经历杀戮了。”

这一次他并没有回家,而是去找几个人。

李华,25岁,父母双亡,是天华城的街头小混混,曾经练过一些杂七杂八的斗气,四处找人打架,在争斗中成长起来,还是一个20几人的小团伙的头儿,是个讲义气敢拼命的家伙,二年前他们整个团伙被人排挤,他也被人追杀,生命垂危时却被陈亦风相救,后来又以方家三少爷的身分摆平了他的事情,李华感恩图报,想要做他的侍卫保护他,陈亦风拒绝让他成为侍卫但接受了他的效忠,把他的整个团伙都收为已用,用自己的钱养着他们,并要他们吸收更多的人,不要惹事,势力可以不扩张,但却教他们以前从电视小说学来的收集情报的方法,从收集整个天华城的情报做起,并且教他们高级的斗气魔法修练术。这些小混混更是感恩戴德,高呼誓死效忠的宣言。现在他们整个团伙已经有50多人,头领正是李华。

曼特.奥迪斯,47岁,是一个剑师级的流浪剑士,一年多前被仇家追杀,倒在天华城墙之下,又是陈亦风救了他,曼特感激于他,以全身的东西相赠,但陈亦风又怎么能看得上。在他的连哄带骗之下,曼特也可能觉得自己已经流浪了很久,也累了,想找个安定的地方,所以就跟在陈亦风的身边,陈亦风当然不会让他进入方府,所以把他另外安置。

扎卡.波尔,31岁的魔导师,是一个十人小佣兵团的团长,他的九个手下都已经是大剑士魔导士的,平均水平已经不错了,所以整个佣兵团的人都比较傲气,总是嚷着要做大事。不过却他们却不能把握机遇。陈亦风给了他们机遇,说你们跟着我才能干出大事业,那帮桀傲不逊的家伙当然不信一个小孩的话,于是他将他们带到城外将他们揍了一顿,最后又打出自己方家三少爷的身份,说准备干一番大事,他们才肯追随。

陈亦风正是去找三人。以前他们几人也聚过几次,陈亦风提出要建立一个覆盖全大陆的组织,要他们回去想想组织的名字,性质,领导纲领,如何发展,如何维护等,有可能的话列一个计划出来。不过这三人一个是混混,一个三大五粗,一个异常短视,结果当然不了了之,后来陈亦风一怒之下,冲着他们三人喊道:“性质:以打击黑暗势力,地下组织为目的的地下势力;领导纲领:解放被黑暗势力,地下组织奴役的人和钱财;如何发展:先从天华城开始,再发展到周边地区,再发展到全国,以至全大陆;如何维护:以抢掠他们得来钱财吸收人员,以掠夺来的奴隶做后备人员……”

一番毫无经验漏洞百出的话竟能得到另外三个人的赞同,三人都十分兴奋,仿佛看到他们领导的组织威震全大陆,陈亦风哭笑不得的看着自己随口说的一番话造成的效果,最后道:“那你们说这个组织叫什么名字?”

“顺天!我们的组织是顺天而生的。”

“逆天!我们的组织要逆天而起。”

“败天!我们的组织连天也要打败。”

……

因为天华王国很多城市,地方等或是里面的很多酒楼,店铺等都有个天字,三个在天华城住惯了的人可以说是三句不离天。

陈亦风想了想,最后说道:“江湖。”

“江湖?江湖是什么东西?”李华一副“我是个没见识的小混混。”的表情。

“废话,江湖当然是江河湖泊了。”扎卡自诩是个睿智的魔法师,不过他魔法师的睿智从别人对他魔法师身份的尊敬可以看出。

“天华王国有什么出名的江河湖泊吗?”曼特是个外国来的流浪剑士,一脸的谦虚好问。

“好了,不用说了,这个组织就叫做江湖。”陈亦风最后总结,“你们是江湖旗下的三位堂主,李华是灵风堂的堂主,主管情报,搜集和整理情报要像风一样快捷灵动;曼特是指剑堂的堂主,主管斗气战士,是组织行动的主要力量,江湖有事,剑之所指;扎卡是魔舞堂的堂主,主管所有法师,配合剑指堂的行动,剑指之处,群魔乱舞,现在大家辛苦点配合一下,以后再设摆上台的力量和后备力量等。”

“是……”随口就说出这些话,三人已经被这个不到十岁的人所折服。

“还有最重要一点,江湖的最高领导者叫做少爷,我就是江湖的第一任少爷,不会设置副少爷之位,以后江湖内的所有人都叫我少爷。”陈亦风道,“以后,以少爷的命令为最高指令,以少爷和少爷身边的人的安全为最首要任务,其次才到江湖组织本身和组织里的其他人,明白吗?”

“是……”

“如果你们做不到,可以现在离开,我当作从没有见过你们。”陈亦风的这句话语气温和。

“我们誓死追随少爷。”三个人竟然同时跪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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