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时候,生活状况不怎么好,那时候一个村子里边都很少见到家用电器。电视机对于我们那样的家庭来说,更是一件奢侈品。
爷爷很喜欢听川剧,从年轻的时候到七十岁一直都是川剧迷,他省吃俭用用省下的粮票咬牙买了台录音机。是那种老式的录音机,灰色,大立方形的,只能放一盒磁带,还是手动插带的那种。这台“老爷机”经常会卡带,乱成一团,然后爷爷再用粗笨的手指一截一截地拔出来。
我是从来都不喜欢听川剧的,但是枯燥的生活有点旋律还是比较新鲜的,总比什么都没有,光听树上的知了叫来得新鲜,所以我就在爷爷听川剧的时候咿咿呀呀地跟着哼唱。
严格地说,我人生音乐的旅途就是这样从听川剧开始。
喜欢上唱歌确实是从一次偶然听歌开始的。其实很多事情开始都只是一个一闪而过的念头,然后有心的人抓住了这个念头并不断用行动去将其付诸实践,然后花更多心思把它不断扩充发展完善起来的。
所以,我觉得我还是应该感谢小小的川剧,尽管它“鬼喊鬼叫”的旋律不是一个小孩子能欣赏的,可是它却促使我年迈的老爷爷狠心购买了一台录音机,于是一切都顺理成章地发生了,这样才有了后来的故事。
不知道在哪一天,具体的时间我已经忘记了,家里来了一个远方亲戚,进门不久后他就发现了爷爷的录音机,并坐在椅子上捣鼓了好久。我躲在远处不敢靠近也听不见他在听什么,待他一离开,我就慌忙跑过去,因为我看到他中途不小心把录音机摔在了地上。我拿起录音机擦擦上面并不存在的尘土,反复地认真检查起来,还好,没有什么大碍,只是机子棱角的地方有了一道很小的裂痕。
不过,我却意外地发现了一盒磁带,磁带上边的封皮是几个人像,明显和爷爷听的川剧带不一样。
原本打算如实地上交给妈妈,不过后来我悄悄动了鬼心思,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决定先藏起来听听是什么。
那天晚上趁爷爷睡熟以后,我偷偷地拿了爷爷的录音机,藏在屋子外边一个黑暗的角落里,放入那盘带子按下按扭,竟然传出一阵美妙的声音。
当时听的是叶倩文的《真心真意过一生》、《潇洒走一回》,第一反应是,哇,真的很好听啊,好美妙的声音。我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好听的音乐。那美妙的歌声完全打破了川剧所带给我的关于音乐的单一印象。
夏天的时候,爷爷抽着旱烟袋坐在槐树下边的青石上面乘凉,树荫遮掩住了阳光,偶尔从树叶的缝隙里斜下几缕阳光,照在爷爷的脸上,老人们在谈论着天气,以及收成,干脆无聊的时候就谈论一下西村的寡一妇,东村的光棍。
我趁着这个时间抱着录音机躲在屋子里听歌。
听了好几次后,我就犯嘀咕了,爷爷不是经常说我学川剧学得快吗?那我也可以唱流行歌的,流行歌多好听啊。甚至还在心里偷偷想着:总有一天我会站在炫耀的舞台上,唱我自己的声歌。
我开始每天抱着录音机和爷爷玩捉迷藏,爷爷到处找,然后我就东躲西藏,害他经常找不到录音机,着急地坐在门口抽旱烟袋,几番下来,我也学得差不多了。
毕竟只有一个带子,还是那个离去的远方亲戚留下来的,我学完后终于肯把录音机还给了爷爷。
爷爷拿到录音机的时候,感激地说:“我还以为这录音机长了腿了呢,没想到被你拿去了。几天不听这川剧呀,把我给着急得够戗。”
嘴巴里没说什么,心里面看着爷爷被我欺骗了还不知道的样子,我就偷着乐。
长大以后,觉得真的是一种注定吧,音乐和我之间不可割舍的缘分,从那个时候就开始的吧。
每天睡前,起床,连吃饭都在哼着:天地悠悠,过客匆匆,何不潇洒走一回。
现在想起来,那段时间,我不光是潇洒地走一回,我是潇洒天天挥,因为那个时候能听流行歌曲的机会很小,更不用说会唱了。
爷爷每次听到我唱歌就摸着一胡一子对别人说:“杰娃子有出息啊,家里以后要出歌唱家了。”
这个时候,我就羞涩地埋着头跑进屋子里偷着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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