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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太凶萌》第四十八章 天葵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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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女回到一花庙,因为回来时小小采购了一批物资,生活倒也不似从前那样拮据。

但每当清风想悄悄出去大吃一顿,开开荤戒的时候,总会被细心的小闲鱼发现,然后理所当然的斥责一通。

理由是老主持还在世的时候,庙里的生活就一直很清贫,现在二女有钱了,却也不能忘本,要时刻忆苦思甜。

清风舔舔许久没有进过油腥的嘴唇,面对闲鱼嗔怪的目光,终于忍不住了,许诺每次回来都带一枝冰糖葫芦当做封口费。

见葫芦眼开的小师妹立刻点头应是,反倒日夜期盼着清风去县城的日子。

二女回到一花庙也有三四天了,闲鱼重操旧业,每日按时去山下为一花村的熊孩子上课。

虽然熊孩子们很安分,但据闲鱼所说,十分想念清风师太讲的故事,无时无刻不想着清风下山,替他们为哆啦a梦的故事续上一个梦幻又具有时代特色的结尾。

而清风三天两头去一次柳县县城,打听一番曾世杰最近的动向,毕竟安然这颗钉子已经埋下了,就看他什么时候马失前蹄,一脚踩在上面。

清风也趁着有时间,赶紧将得自小岗村小贩的那三只地瓜埋在土里,心里盘算着等这玩意啥时候出叶了,也就能推广到龙国,进而走向世界。

当然,不是捐献给朝廷,而是以后世那样售卖地瓜良种的方法,给没代良种定价销售。

到时候,龙国后世的历史书上少不得要添上一笔:高产地瓜之母————清风。龙国一花庙主持,一个为全世界人民作出伟大贡献的女人。

清风也时常在想,自己来到这异世界,到底是为了什么?

过得更好吗?

已经是了。

不管怎么说,清风在龙国偏远的三线城郊拥有一处接近五百平米的寺庙,有一个可爱的小师妹,不愁吃,不愁穿...

比之前世那叫做张诚的单身码字狗,可强的太多了。

清风一时又陷入迷茫状态,自己要做什么呢?

像别的小说主角那样改变历史,叱咤风云,封侯拜相吗?

唉,或许平平安安做个普通的老实人,这大概就够了...

清风望着如棋盘般遍布星云的天穹,突然道,“不,根本不够!”

“老子要赚钱!”

看来不管是前世还是今生,自己始终摆脱不了小市民的心态,赚钱才是第一要务。

不然不会直觉性的去和荟萃书馆合作,也不会留下这几只地瓜了,更不会去到县城...

...

从热闹繁华的柳县县城重归于宁静的一花村,感受着星夜明媚,秋日煦暖,未尝不是一种享受。

前提是,清风亲戚没有来访的话。

古时女子来大姨妈都叫做天葵,有些朝代没有类似于姨妈巾之类的物品,就需要女子在茅房蹲上足足一周。

但龙国显然算是时代的领跑者了,随着社会的发展,已经逐渐演绎出一种叫做月事带的物品。

有钱人家月事带都是用完就扔,而穷苦人家的女子则往往需要自己亲手缝制月事带,并且用完以后不会丢掉,而是洗洗再用。

依照一花庙二女之前穷困潦倒的状况,显然不会属于前者。

问题就在于,一直把自己当做一风流公子的清风根本没有做好来天葵的准备。

原本清风将自己的月事带洗净,放在房间一处隐秘的角落中,张诚魂穿后也选择性的遗忘了这件事。

如今却不得不面对了。

于是,在一个月黑风高的夜晚,清风破天荒地将想过来蹭被窝的闲鱼赶了回去,望着洁白的月事带脸色绯红。

细细看去,这月事带其实和后世的姨妈巾没有多大的区别。

认真算起来,其实都是一张棉或者布制的条形物,只不过这个时代,连棉制的都没有。

只能依靠多缝制几层粗布,这样可以增加吸水性,至于像后世那种什么弹力超薄防侧漏,吸水无痕超轻松之类,清风只能嗤之以鼻。

在这龙国,有的用就不错了,还想用那么高大上的?

怕就算是月事带的发明者也不会想到,这一条小小的布片,日后会衍生出如此多的变种,并广泛运用于全世界女性,同时赚了大把的钱...

等等...

说到赚钱,清风眼前一亮,心里突然有了一丝明悟...

清风换上月事带,只觉得浑身不舒服,就连心情也变得莫名其妙烦躁起来,看到什么都想骂两句。

就连桌上的铜镜没有照着房门,清风也想骂几句。

...

翌日一大早清风就去了县城。

一方面是检查一下荟萃书馆刘德永有没有黑自己的银子,一方面是确认一下燕捕头前些日子突然消失,有没有遇到什么危险。

不过想想清风还是打消了亲自去衙门找她的念头,毕竟以燕承影那冷冰冰的性子,怕是一言不合就拔刀。

街头的地痞流氓早就闻风丧胆,就算是自恃有两手武功的,多半也不敢轻易招惹。

最后清风选择在衙门大门口拦住上次那两名皂吏,悄悄塞过去几锭碎银子,二人顿时眉开眼笑。

这才认出是上次与燕捕头一起离开的那位公子,笑着连声问好。

清风问道,“二位大哥近来可好?”

两皂吏四处看了看,这才笑道,“无恙,无恙。不知公子今日前来,所为何事?要是有事尽管说,咱哥俩帮你摆平了。”

清风哑然失笑,就这两衙门口看门的皂吏,真能帮自己摆平不成?

清风敢下一百两银子,赌这二人知道自己与曾世杰的过节后会翻脸不认人,装作不认识自己的样子。

说不定甚至会一顿水火棍将自己打晕,擒到曾世杰面前邀功。

清风试探性的问道,“在下也就不矫情了,此次前来,确实有事相求。上次在下与燕捕头一别,近日却鲜有联系,想问一下,燕捕头最近可好?”

左边的皂吏道,“燕捕头消失了好些日子,本来城里的地痞都蠢蠢欲动了,但燕捕头今日到衙门一报班,那些流氓就都收敛了。”

另一皂吏也道,“不错,燕捕头今日来的早,心情似乎也还不错。”

二人一脸得意的样子,似乎威慑住城内地痞的人是他哥俩一般。

清风也没点破,笑道,“那二位可知燕捕头的住处上次被烧毁,如今已没了去处,敢问他现在住哪里?”

左边皂吏笑道,“你这可算是问对人了,这件事还真就只有咱哥俩知道。燕捕头为人爽朗,出手不凡,这几日在芙蓉园添了新房。”

清风暗自记下了这个名字,奇怪道,“二位大哥方才说,这件事只有你们知道,莫非其中另有隐情不成?”

两人齐声笑道,“可不?燕捕头添置新房家具,可都是差的咱哥俩操办的。”

清风心里暗自讲了一句mmp,原来是两个跑腿的。

刚道了谢想离开,眼角余光就瞥到街角有人在朝自己挥手。

定睛一看,正是几日不见的安然,想到那日自己交给他的任务,清风心里一紧,连忙快步走了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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