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书)楼(WwW,MinGshuLou.CoM) 回到空间的第一件事做什么?
买成名的宝剑?买身体素质?刀子?吃喝?秘籍?
不。^名书楼^<mingshulou>com^名书楼^
周志远回到空间的第一件事,就是兑换现实世界的时间。
疯魔般的情绪涌现,像要把脑袋涨破。心中出现一种冲动,回家。
没有亲身体会过的人或许无法理解,为什么要将得来不易的奖励点和情节“浪费”在回到现实这种毫无意义的事情上去?
冲动也无法让他失去理智,珍惜得来不易的奖励点和情节,他兑换了3天。
也就是300奖励和一个D级情节(3个E级兑换成D级)。
一个D级情节,可以兑换多少东西……300奖励点兑换成黄金可以将自己压死,而D级情节更加得来不易,他可“任我行”的命。
这一切都抵不过“渴望”。
当然渴望只是个比较顺耳的说法,既然有比较顺耳的,那当然有更为直接的――“yu望”。
他是人类进化和堕落的最根本原因,谁也无法抵挡它那巨大的令人畏惧又欢喜的力量。
周志远也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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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现实的第一个瞬间,出现这座中部的省会城市――的郊区。
面上毫无愧色,脚步平稳而快速的,偷了一辆放在家门口的自行车,以及旁边藤椅上一幅老旧的收音机。
当然不是周志远的家。^名书楼^<mingshulou>com^名书楼^
锁?当然有锁。在周志远眼里,它当然和一根面条一样脆弱。
左手抓住插销,又手抓住锁母,左手一拉。
“卡擦”――锁开了。
以前他最不愿意的就是骑自行车远行,特别是这种老式的像杠28一样的大型自行车。
很笨重,没有把握感,骑在上面就好像自己随时会撞到东西或者闪避不开汽车。
这是对腿短的人而言。
周志远原本的身高很普通,就像绝对多数的普通年轻人一样,毫不起眼。
但现在,他奇迹般的长高了,奇迹般的二次发育了。
于是我们看到,在超大的杠28上,周志远就像骑着小型女士自行车。
他的双脚可以平放在地面――跨在杠28坐包上时。
心情别样欢快,心灵无比的自由。
身旁各种各样的货车呼啸而过,轰隆隆的声响掩盖不住收音机那悦耳的沙沙声。
和沙沙声中难以分辨的流行歌曲。
现在的周志远,穿着价值百万的西装,上衣口袋揣着掉漆的老式收音机,一根天线几乎要戳到他的眼睛。
这当然不算落魄,因为别人看不到被装在兜里的收音机,不知道的人还以为这哥们是特工?
特工当然是外国的,咱们国家同等职业那都叫“龙组”。
既然是特工,又穿着西装,会不会有人打110报警:你们快来啊,我发现一个特工,很高很大跟猩猩似的……
之所以没有人这样做,完全归功于他的坐骑。^名书楼^<mingshulou>com^名书楼^
仿杠28式自行车,非常古老,非常有气质,非常……
你看到,你一定会说:快快,瞧这傻比。
在这两样“神器”的帮助下,价值百万甚至数百万甚至上千万甚至几千万――总之没人知道它实际价格的昂贵的精致的匪夷所思西装。
成了地摊货。
现在我们知道了,一件东西的价值,取决于给他评价的人。
当绝大部分人说他毫无价值甚至恶意诋毁的时候,并不代表他真的毫无价值。
周志远欢快的面带笑容露出一二三四五颗牙的骑着自行车听着收音机,前往雄伟的中部省会城市。
让我们把视线放到他的西装上。
这里要解释一下为什么穿西装――因为西装帅。
曾经有一位朋友穿着汉服(注意是汉服不是韩服),拿着折扇在街上晃荡,心中充斥着身为中国人的自豪。(这姐们是女的)
一个大妈问:吖子,你们都在哪唱戏啊?
姐们淡然的微笑着摇摇头,微微躬身极有礼貌的离开了。
一路上惊诧的眼神让她心中全是满足。
汉服美而大气,华而不贵,值得拥有。
“日本人?!”
“我草,太嚣张了TMD,穿着和服就敢在大街上逛!”
“长的挺TM标致啊,该不会是女优吧?”
“你脑子被门夹了?什么女优会在我们这拍……”
“你不晓得仓井老师也来过?”
“老子当然晓得,可惜没钱啊,不然就跑去看真人了。”
“嘿……穿上衣服我都不认识了。”
轰然大笑。
穿着汉服的姐们心中悲痛yu绝,想冲上去痛揍那个笑的最大声的阿飞,好在她的理智救了她。
绝对干不过……
绝对干不过……
绝对干不过……
一滴眼泪在姐们左眼中晃荡,又一滴眼泪在姐们右眼中晃荡。
姐们一双大大的明亮的眼睛愈发传神。
姐们泪奔而走。
所以周志远穿西装,西装有内涵,西装英挺,西装大气,西装豪华。
“早知道弄套休闲衣服。”周志远骑在自行车上,觉得自己的双腿像被绑上了一样,肩膀上块状的肌肉像被锁在牢笼中,粗壮的脖子被无形的枷锁憋的喘不过气来。
粗壮的脖子是相对而言,我们无法想象,一个身高一米页看到自己的尊容。
周志远不在乎被人围观,却不想暴露身份,一个拍到背影的照片也绝不允许存在。
他是通缉犯,他是杀死萧远天、萧菡、郭若文等近十人的全国一级通缉犯。
身为通缉犯,要有通缉犯的心态,否则很容易变成牢犯。
接近省城的时候,他开始步行。
自行车不必担心,没有上锁的自行车在伟大的国道上,自然会有辛勤的“工作人员”帮你处理掉。
偷的时候没有任何人发觉,赃物最终落到不知哪个团伙手中,涂漆,再卖出去。根本就没有出现过周志远这个人,真是完美。
要知道一个身高一米九,气质硬朗有型的壮汉,不论男女都会被其吸引。
所以夜晚才是他的归宿。
躲在阴影中,看着日头慢慢落下。
直到发现一个男人,一个年轻而瘦弱的男人。
他脖子上带着手指粗细的金项链,头发疏的十分齐整,衬衫最上的三个扣子未扣,脚下皮鞋蹭亮。
以周志远的眼光,瞬间便分析出来。
这是一个捞偏门的混子,且是一个混的十分不错的捞偏门的混子。
虽然他穿着上百万或数百万或上千万……的西装,胸口还揣着一袋整整一百颗价值不菲的钻石,但他没钱。
没钞票。
黄金没法当钱花,你想要住旅店吃晚餐,就得有钞票。
周志远对于“黑吃黑”这个专业,十分熟络。
他脚步轻微,哪怕一个普通人站在他五米内,也绝对听不到他的脚步声。
他呼吸轻微而悠长,让人极难发觉。
他速度极快,身形一闪亚健康状态的高级混子,根本捕捉不到残影,特别是在这日头渐渐落下的时刻。
所以周志远轻而易举的,跟着高级混子,走进了一座高达五层的酒店。
在省城的边缘地区,五层已经可以称“高达……”,何况它看着这么新。^名*书(楼(wwW,MinGshuLou.CoM////</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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