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毛虫的过分激动,让盘天一阵无语,感觉这丫的比自己还高兴,白费了自己那么多唇舌,不过就目前来说,能够多这么一个实力强横的帮手,他还是很高兴的。其实他不知道的是,毛毛虫这十几年中混得确实不怎么样,他曾经不止一次的去投奔那些霸主。
可是人家不是闲他丑就是闲他实力差,让他碰了一鼻子灰,最后才躲进这远离霸主们的势力范围,来到了这里,经过一番奇遇后,才到达今天的境界,本以为可以扬眉吐气了,谁知一出来就被一恶女追着打。
在离盘天百里外,秦霜的符咒终于消耗完了,她有气无力的找了块干净的草地坐了下来。从身上拿出一个瓶子,从里面倒出一粒丹药服下,然后打坐消化。培元丹,黄级下品丹药,用于恢复元气所用,适合筑基修士之下的修者恢复元气所用,是出家旅行杀人越货的必备之物。
虽然是下品,却也是世俗中人难得一见的宝物,哪怕是她们秦家,都很难弄到一粒。如果不是她加入云霞宗,是不会享受这样的待遇的,毕竟在世俗界千金难买的丹药,在修真界就很平常了。可惜她现在还是外门弟子,否则会有更好的丹药发放下来。
云霞宗测定弟子级别,并不看资质,而是看修为。比如凝气期,无论你天资如何好,也只能做外门弟子,不过天资好的一般都有一个实力强横的师傅,这也是唯一的优势。筑基期就可以晋升为内门弟子,金丹则可以做长老或者精英弟子。
秦霜还在一心一意的恢复元气,却不知一只七阶的跳跳鼠发现了她,只是这只跳跳鼠看了她几眼后,就跑开了。那兴奋的神态,任谁看了都会以为他发现新大陆似的。其实他之所以高兴,是因为他终于发现了统领喜欢的东西。
只要把这消息告诉统领,统领一高兴,赐予自己一枚通元果,自己说不定就能突破八阶,口吐人言了。七阶妖兽已经有灵智了,所以对说话的**比较大,谁都想修炼成人,而修炼成人首先就得说人类的话。
三天的时间,虫小志的伤终于痊愈了。哦!解释一下,毛毛虫叫得实在有点拗口,在两天前盘天给他取了个人名,叫小志。把个毛毛虫直乐得兴奋了一两天,这个名字可不是盘天随口取的,也是费了一翻心思的。
虫是盘天给毛毛虫定的姓氏,大家虽然是妖兽,可是不能忘本,小志嘛就是小而有大志向,这是盘天对他的期待。作为老大,自然不希望自己小弟是那种混吃等死之辈。小志也算是有大气运之辈,短短十年就进化到这等境界,其血脉必定不一般。
盘天突破到八阶,有太多的因素,如果不是将臣以本命真血的代价换回自己觉醒盘古意志,自己也许已经死了。而小志这丫的只是无意间吃了一颗不知道什么的果子就突破到七阶,这可是真正的气运,比盘天在生死间突破容易得多。
毛毛虫倒没想那么多,他高兴的原因很单纯,他只是觉得有个名字就不会被人骂作肥虫、怪物之类的了。以后人家再叫他肥虫,他就可以理直气壮的告诉人家,自己叫虫小志。
盘天这几天也不是没有收获,虽然小志对这个中围也不太了解,但是大致还是知道一些的。比如他现在呆的地方就比较偏僻,那些实力强横的妖兽很少会来这里,而之所以没有妖兽占领这里,是因为这里的灵气比较稀薄,不利于修炼,也不利于天材地宝生长。
盘天之所以没有发现这个问题,是因为这里跟森林外围没什么两样,所以他才没察觉出什么,他以为灵气都是一样。现在看来是自己孤陋寡闻了,其实前世他没少看书,那些小说中也提到过灵气是根据不同位置有所不同的,只是他觉得小说始终是小说,不太可信。
没想到还真被那些小说作者蒙对了,除了这些,他还知道了这方圆万里的势力分布,一般百里的山头基本有一位八阶妖兽坐镇,而千里的大山头则有至少一只九阶妖兽坐镇,至于万里的巨型山,小志就不知道了。
妖兽跟动物一样,对自己的领地是很计较的,如果一个不小心踏入其他妖兽的领地,那么你就要接受这片领地妖兽的怒火。当然,如果你的实力超过了对方,对方要么识趣的低声下气,要么就会主动离开,弱肉强食在妖兽中更能体现出来。
离自己现在最近的势力,是一只九阶银虎的地盘,此虎实力强悍,极其好色,是这方圆千里的统领。管理着上百八阶妖兽控制的小山头,十年前,小志曾经去投奔过他,他不但没收,还把他海扁了一顿,如果不是小志皮糙肉厚,估计早挂了。
所以小志在提到他的时候,是恨得咬牙切齿。盘天这人没什么长处,就是特别讲义气,丫丫的,敢欺负我兄弟,老子不拿你开刀,拿谁开刀啊!不过他不会傻到去跟他硬拼,这种找死的行为,盘大少是不会干地,他是靠脑子吃饭的,凡事得动脑筋。
他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先打入内部,再找机会干掉他。当然小志是不能去了,毕竟跟银虎有仇。卧底这种事情也只有盘天比较适合,前世他为了报仇忍辱负重几年,最后把仇人全部干掉,这份隐忍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至于虎精会不会收下他,对于以忽悠吃饭的盘天来说当然不是什么问题,以他八阶的实力,在哪个统领的地盘都是很受欢迎的。饭量小,实力强,外加三寸不烂之舌,还搞不定银虎,那就白活了。
几天后,天下着蒙蒙细雨,小草们和树木们张开怀抱努力的吞噬着雨水,已经有半个月没有下雨了,它们现在必须努力的储存水量,所以都是欢快而又兴奋的吞着雨水。在一座方圆十公里的大山脚下,雨水连续不断的落在一只巨大的蚂蚁身上。
这只蚂蚁身高两米,六条腿,两只半米长的触角耷拉着,显得那么的无精打采。这个无精打采的蚂蚁就是盘天,今天他是来拜山门的,守山的两位八阶妖狼在下雨的时候,已经躲到山洞里去了。
盘天暗骂一声:“太阳你祖宗的,拿了老子孝敬的一头六阶火焰兔,却让我在这里等,这他妈算什么事啊!不是都说拿人的嘴软,吃人的手软吗!怎么感觉这两丫的压根就没放在心上啊!畜生就是畜生,不能用人的标准来度之。”
其实盘天还真冤枉两只狼妖了,他们平时过得并不是很好,很难吃饱肚子,今天好不容易得了这么一只,自然是先吃饱了再说。一只刚刚咬了一只兔子腿的狼妖对着另外一只道:“哥哥,这蚁妖还真他妈上道,等下我们两个得在大王面前多美言几句。”
“呵呵!老弟说的是,想我们守山门都一百多年了,何时遇到过这么上路的妖兽。”另一只胖胖的狼妖放下手中的骨头,接着好像想起了什么,继续道:“还记得十年前的那条肥虫吗!那丫的长得恶心,还一副趾高气扬的姿态,以为他有多了不起,不过才六阶而已。
而且一看那鸟样就是找揍型的,全身肥嘟嘟的,一看就是懒货,早跟他说了,统领不会收他的,他还不信,最后好了吧!山门没入成,还被统领一顿胖揍,还好那天统领心情不错,否则肯定把那丫的揍死。”
“哥哥,好端端的,提他干嘛,都恶心死了,我不吃啦!”瘦狼很不满,他在家排行老二,所以大家都叫他狼二,一想起那只恶心的肥虫,他就觉得一阵恶心,那丫的那么肥,还长着那么多触角,看了一眼就想吐。
“嘿嘿!那哥哥我就不客气了,剩下的我都吃了。”狼大一副奸计得逞的样子,三下五除二的把剩下的兔肉吞了,那表情还真怕狼二跟他抢似的。他这兄弟他最了解啦,什么都好,就是有那么一点点的矫情,其实也就是地球上的洁癖,反正是见不得恶心的东西,你跟他一提,饭都吃不下。
看着哥哥一副满足的样子,狼二肠子都悔青了,自己这张嘴啊!就是那么白痴,每次都把不住,可是说出去的话也不好收回。狠狠的瞪了狼大一眼,恨恨的道:“哥,吃饱喝足了,也该给那位蚁妖去通报了,否则人家一个不高兴走了,以后我们问谁要好处。”
“老弟说的是,走,我们见虎统领去。”说完,两狼就屁颠屁颠的走了,留下一地的兔骨。
盘天差不多在雨中站了两个时辰了,腿都站麻了,还好这副皮囊够强健,否则非感冒不可。他要是知道这两只狼妖先吃兔肉去了,估计会后悔死,一定会想,早知道就不送了,弄几个水果就行了,就是弄妖兽也不要弄那么大的,这么大的妖兽,得吃多久啊!失算啊失算啊!
“统领,有位很厉害的八阶妖蚁前来投奔,不知统领可愿召见。”一个大殿里,一只肥胖的狼嘎巴嘎巴的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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