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捏着个手电筒,按照拼音检索,挨个书架上去寻找那本遗失的书。
看馆的大姐说:“没见过你这么执着的,不就一本书么,一看就是给女朋友找吧?”
我抽了抽鼻子,没否认。
查到第九天,我查到了“U”,那本《马语者》还没查到,英语课上却出现一点小意外。我被夏婕逐出课堂了。
原因很简单,上课实在百无聊赖,她不待见我,我也懒得理她。正值下午,云淡风轻,我不知怎么就拿出了铅笔,又在书桌里铺开一张白纸。
我画的是夏婕的鞋子。不知为何,她那双黑色的尖尖的鞋子总是能给我源源不断的蛊惑。我喜欢看她婀娜站立的样子,也喜欢她靠在讲台上交替着用鞋尖悠闲地磕着地面。所以今天,当两种“喜欢”同时满足的时候,我已经悄悄地削好了铅笔。
我画了张素描画。满脑子流淌着明暗与色调,一堂课,我画了整整四十分钟。线条明晰,层次丰富,即便我经常涂涂画画,这张画也算得上我不可多得的佳作。我满意于自己的作品,完全忽略了身边的风云突变。以至于夏婕什么时候离开了讲台,以至于她为何把步子迈得无声无息,以至于她为什么一边走过来还要一边讲一段外国轶事来打掩护……所有的一切我都没了警觉。前一秒的夏婕还在声情并茂地讲述,冷不防,她弯下腰刁住了我的手腕,“唰”的一下将我那部即将完成的素描画抽了出去。
夏婕已经做出了撕掉的动作,那张薄薄的纸即将在她手里裂为两半。就在那个瞬间,她的眸光在画面上一扫而过。
没有撕毁。夏婕把那张纸轻轻折了一道,夹入她的教材里。
可这丝毫不耽误她三步并作两步地走回讲台,犀利地转回头冲我怒目而视:“你,出去!”
我知道,我冒犯她了。一种不论是形式还是内容的,无可辩驳的冒犯。
我低着头出了教室。我甚至没敢去看她一眼。
我一头扎进了图书馆,从字母“U”继续查找下去。我回想着她干涩的语气,那句不留余地的驱赶冷得能结出冰碴儿。我的眼前一片模糊,我查到“W”就再也查不下去了。她应该坐在轿车里,过她的少奶奶日子,受同事爱戴,受学生景仰,而不是被我这样不明不白地暗恋着。那张素描画已经够丢人的了,我跟自己说,苏澈,但凡还有点廉耻,你就放弃吧。
昏暗潮湿的图书馆里泛着油墨的霉味儿,我席地而坐,靠在一侧的书架上,很认命地思考,苦笑。
然后我就在对面的书架上,在编号WF1080和WF1081之间看了那本墨绿色封皮的书。我慢慢地站起身,端详了好半天才踮起脚够在手里。恍惚看见封面上用中世纪的哥特字体印着“The Horse Whisperer”。
我紧紧抓在手里,闭上了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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