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华德妻子的孕高症很严重。
孕高症全称为“孕妇高血压综合症”,这种疾病的主要表现就是在妊娠二十周以后出现高血压、蛋白尿、浮肿等症状,严重的时候还会出现抽搐和昏迷。像这种孕妇在一般情况下是很难正常地将肚子里面的孩子怀到足月的。
我极力地想办法去保全这个孩子。
“这只能是在保证你妻子的安全的情况下。”我对王华德说。
“那当然。”他完全赞同我的观点。
这其实也是一个伦理的矛盾。在只能选择一个的情况下,究竟是要保全母亲还是孩子的选择本身就充满了伦理上的痛苦的抉择。但是在通常的情况下,我们总是将母亲放在首位。
我不知道这究竟是为什么。也许是因为我们可能将那个还没有出生的孩子看成了一个尚不完全的生命吧?也有可能是因为我们都有“留得青山在,不怕没柴烧。”的这种想法。
在目前这个时代,以前那种“你是要保住孩子还是你老婆?”这样的问题是绝对不会从我们医生的口中去问出来了。“母亲第一、孩子第二”已经成为了我们在处理同类事情的一种必然的做法。这个问题似乎已经不需要再去争论了。因为如果我们去“保存孩子、舍去母亲”的话,那就相当于谋杀!
我对他的这种态度很满意。虽然在伦理道德上如同我上面所说,但是当一个男人在真正面对这种情况的时候能够毫不犹豫地去坚持这一点还是比较困难的。更何况他在这次以后就再也没有任何的机会去拥有自己的后代了。除非他离婚另娶。
“我会尽力的。”我过去拍了拍他的肩膀。
他直向我道谢。
我管辖的床上有两个孕妇是今天的预产期。十二床和十三床。
我发现这两家人互相很熟悉,而且好像还是很好的朋友。这从他们的谈话就可以了解得到。我后来也问过他们。
“你们好像互相很熟悉?”我问正在聊天的十二床和十三床的两位家属。到了妇产科,家属指的只能是男性。
“他是我们部门的负责人。”十二床指了指十三床的家属对我说。
看来我的判断没错。
“你们可真有缘的,连孩子都是同一天的预产期。”我笑着对他们说。
“我们还正商量呢。如果两个孩子是一男一女的话,我们就认作亲家;如果都是男孩或者都是女孩的话我们就让他(她)们结拜为兄弟或者姊妹。”十二床的家属笑着说。我发现这当部下的比领导话多。
“我老婆肚子里面的肯定是男孩。”十三床的家属猛不丁地说了一句。
我大为奇怪:“你是怎么知道的?”
“打B超的时候医生悄悄告诉我的。”他得意地回答。
“那个医生说我老婆怀的是一个女孩。呵呵!女孩男孩都一样!”十二床的家属说,满脸的幸福。
我笑了笑却并没有说什么。
我还能说什么呢?
因为涉及到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有关方面有明确的规定――不允许医院在给孕妇做B超检查的时候向病人透露肚子里面孩子的性别。
不过在城市,特别是大城市这样的规定却如同虚设。只要是熟人带去作检查的孕妇都会被告知未来的孩子的性别的。因为大家都认为在城市里面人们对孩子的性别问题不是那么的看重。
事实上确实也是如此。至少在城市里面还很少有人因为知道肚子里面的孩子是女孩后去打胎的。
但是有个情况他们却不知道――B超检查并不是那么准确的,相反的,有时候误差还会很大。这是因为孩子的身体在母体内是卷缩着的,当孩子背对赵孕妇腹部的时候是根本不能看清楚孩子的性别的,很多时候检查人员会将孩子的某个脚趾错误地当成了那个代表性别的器官。
作者题外话:今天凌晨更了一章,上午又更了一章,这是第三章。
可是章节更新收藏才2个。
泪奔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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