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子曰:“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朱熹注解:道,音导,下同。道,犹引导,谓先之也。政,谓法制禁令也。齐,所以一之也。道之而不从者,有刑以一之也。免而无耻,谓苟免刑罚。而无所羞愧,盖虽不敢为恶,而为恶之心未尝忘也。礼,谓制度品节也。格,至也。言躬行以率之,则民固有所观感而兴起矣,而其浅深厚薄之不一者,又有礼以一之,则民耻于不善,而又有以至于善也。一说,格,正也。书曰:“格其非心。”愚谓政者,为治之具。刑者,辅治之法。德礼则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礼之本也。此其相为终始,虽不可以偏废,然政刑能使民远罪而已,德礼之效,则有以使民日迁善而不自知。故治民者不可徒恃其末,又当深探其本也。
这个 道 ,我真没弄懂,朱熹为什么那样理解。
才学文言文的人都晓得,道 是 说的意思,这儿可以解析为解说、宣传。虽然引导也有此意,但太偏远了,朱熹把 道 理解成 导了。
民免而无耻,按照朱熹的意思,只是免除刑罚。
窃以为,既然政与邢是不可分离的,所以,这个免,应该包含两者,而不是其一。
无耻,应该是不知道什么叫羞耻,更贴切。
所以,民免而无耻,意译,应该是:这个办法,只能让民众知道,什么行为是羞耻的、不应该做的。
But
礼,应该是德的具体表现形式,所以:礼仪行为。
格,应该匡正、自律。
有耻且格:知道什么是羞耻的言行而自律。
因此,整句话的意译:政邢相偕,只能让民众知道,什么行为是羞耻的、不应该做的。
But,德、礼相施,能让民众知耻而自律。因此,治国,后者更高妙。
不得不说,朱熹的悟性有很大的偏漏。
其实,我是第一次展读儒家的经典。
说实在的,读了佛法之后,再读儒家的经典,迎刃而解。因为入世的东西,毕竟在道之下,即术,而道,在世之外。道是一,术,即使万千,也只是支流。
朱熹的悟性,在我眼中,就跟现在的学生一样,只是把经典当作文字去解读,而不是悟。没有悟,顶多就算个知识分子而已,离道,还差得远哪。
居然有人敢在大众面前解读孔子,徒增笑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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