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近高楼伤客心,万方多难此登临。
锦江春色来天地,玉垒浮云变古今。
北极朝庭终不改,西山寇盗莫相侵!
可怜后主还祠庙,日暮聊为梁父吟。
――――――――《登楼》-杜甫
在众山之间,有一块辽阔的平原,上面良田百亩、草地千顷,一座堡垒耸立中心,到处洋溢着安宁祥和的气息,真是乱世中的一片净土。飞马牧场,正是隋唐交替时期中一块与世无争、独立安宁的土地,到处能见到骏马在奔驰,到处能见到牧场的男儿纵马长啸,到处,能见到人们充满着幸福欢乐的笑脸……战争的硝烟对这块乐土没有丝毫的影响,这里,让人感觉来到了传说中的桃花源。
一切真的还会平安地发展下去吗?乱世的烽火真的无法燃烧这片人间仙境吗?绝世的红颜真的能在这里安然终老吗?
山外的山里,我随意地坐在一块巨石上,冷冷地看着面前的四个人。
一个五短身材的胖汉,矮矮的个子,短短的手脚,腆着肚子,扁平的脑袋瓜儿好像直接从肥胖的肩上长出来似的。可是那对像是永远眯起来的眼睛却是精光闪闪,还且带着邪异的蓝芒,使人知道他不但是内功精湛的高手,走的更是邪门的路子。他的腰间挂了两只银光闪闪边沿满是锐齿的钢环,更使人感到他的危险和诡秘性。他就是人称“寸草不生”的向霸天,都不知有多少人饮恨在他这对“夺命齿环”之下了。
向霸天身旁是一个粗壮结实,背上交叉插着两根狼牙棒,脸上贱肉横生,额头还长了个令他更形丑陋的肉瘤的大汉,他就是“鸡犬不留”房见鼎。
再过去是一个身材高瘦,一副坏鬼书生的模样,上留了副两撇八字须,背上插着个尘拂,打扮得不伦不类的家伙,“人不可貌相”这句话用在他身上实在再合适不过,因为他就是外号“焦土千里”的毛燥。
最后一人身型雄伟,长了一对兜风大耳,额上堆着深深的皱纹,颧高腮陷,两眼似开似闭,予人城府深沉的印象。但其相貌倒不像其他叁人般令人讨厌,有点像不爱说话的老学究。他的身后背着一把精钢打制的长矛,看样子大约有四五十斤重,他就是“鬼哭狼嚎”曹应龙了。
没错,这四个就是在飞马牧场附近的地区到处流窜、恶名昭著的“四大寇”!
我将目光一一扫过他们的脸,最后落到左手黑色的拳套“魔源”上,漫不经心地说道:“好了,自我介绍一下,我就是这次阁内派来的杀手,你们可以叫我夜风,也就是我的代号。另外,这次生意我希望能附带一个小小的条件,不知道四位能否答应?”
向霸天眯着小眼打量了我几下,不屑地说道:“怎么就你一个人?我们可是付了二十万两,你们暗香阁怎么就派一个人来!还要附加条件,小子,你搞不搞得清楚状况啊?”
我眼中寒光一闪,瞥了向霸天一眼道:“四位不用怀疑我的能力,既然阁内把我派来,就说明我的身手值二十万两这个价钱,这次任务你们就不比担心了,我们暗香阁可是很有信用的。另外那个附加条件嘛,其实也没什么,就是事成之后我要把商秀洵带走。”向霸天被我满含杀气的一眼扫过之后,浑身好像从冰水里面捞出来一样,不停地颤抖。
曹应龙淡淡地看了向霸天一眼,对我说道:“我们相信你,你的条件我们答应,那么,任务的执行时间就是今天晚上,希望你不要让我们失望。”
向霸天不甘地叫道:“大哥……”
曹应龙威严地喝道:“就这么定了!”声音中气十足,并且在真气的带动下,不停地在我们周围回响,这一手一下显示出曹应龙的不凡身手。
我似有似无的看了曹应龙一下,说道:“那好吧!”身子就在原地消失了……
又是漆黑的夜,我发现镜头在黑夜下的次数似乎太多了,难道我是一个见不得光的主角吗?不要啊,看来下次一定要多在明媚可爱的阳光下多亮相才行,就这么决定了……
不易察觉的一道黑影不断在牧场的堡垒窗户中进进出出,不知道在做什么,但是这么晚,样子又是这么鬼鬼祟祟,肯定是没有好事啦!
“一个……”
“两个……”
“四个……”
“七个……”
呼~虽然没有出汗,但我还是用手抹了抹额头。望着眼前这具还温温的显然刚死不久的尸体,我松了一口气,说道:“十个,终于解决完了,剩下来的,就是……嘿嘿嘿……”想着想着不禁露出了一个淫邪的笑容,哇哈哈哈哈哈……夜色下似乎有一个冥冥的恐怖笑声在回荡。
暗香阁从第一次大行动以来,已经是名声大振,至今保持了百分之百的任务成功率。这样一个实力强大有信用的黑暗集团在乱世的背景下格外吃香,不断有人找上门来交给我们各种各样的委托。当然,暗香阁的价钱也是高的惊人,但是,有什么能够比完成任务后能够获得的形形色色的利益更有诱惑力呢?所以,四大寇在没有把握攻下飞马牧场,又垂涎飞马牧场这片嘴边肥肉的心理下,终于找上了暗香阁。他们的委托内容有些庞大,就是杀死飞马牧场的十个长老,并且抓走飞马牧场的场主商秀洵。二十万两,对于整个飞马牧场的价值来说,实在是不够看的,所以四大寇很爽快地答应了这个价钱,并且付出了十万两的预付金。我看到这个任务后,因为与商秀洵有关,所以就以“夜风”的身份,接手了这个委托。也许有些人要问:为什么要帮四大寇灭了飞马牧场呢?
虽然二十万两不是大数目,但也不是小数目,俗话说“有钱不赚是傻瓜”,难道做生意不是这样吗?反正我现在是杀手,又是圣门的,用得着在乎这么多吗?再说了,我打的可是一石三鸟的好主意:一,完成任务后,我完全可以趁四大寇攻陷飞马牧场的时候出面消灭他们,从而名正言顺地接手飞马牧场;二,我可以从四大寇口中得知他们的财宝埋藏地,从而获得一笔丰厚的财富;三,当然是商秀洵啦!
偶尔做做强盗的感觉也是很不错的,用强大的实力夺走别人的东西,也是很爽的!
我也不怕被巡逻的守卫发现,速度这么快,就是看到了我,也会以为是一阵风什么的。马上就到达了事先调查过的商秀洵的闺房,此刻房间里还亮着灯。
舔舔手指,轻轻在纸窗上扎出一个洞来,电视上的经典动作哦!眯眼往里一瞧,原来商秀洵还坐在书桌前看书,似乎是账本之类的东东,还真是尽心尽力啊!前面被我杀掉的十个长老可是个个睡得像死猪一样,一点都没有察觉到我故意放重的脚步,大概是安乐得太久了吧!
所以说,“居安思危”实在是生存手册中的重要一条啊!
那可怎么办呢?嘿嘿,不知不觉,我的嘴角泄露出一丝阴险的笑容,怎么看怎么觉得淫荡啊!我的手缓缓伸入怀中,从中小心翼翼地掏出了我的秘密武器!
那就是……打击乐准备,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咚……诶呦,谁往我这里扔鸡蛋啊!哎呀,年轻人就是火气旺,我说还不行吗!就是迷烟啦!
不要小看这迷烟,它可是我萧逸辰特制,无色无味无嗅,迷人于无形,居家旅行的必备良药,杀人放火的经典利器,人称“爱我一棒槌”……哦不,和周星驰同志的台词弄混了,人称“昏头昏脑小迷烟”是也!
怎么样,够酷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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