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牢记 ) ( 请牢记 ) 这个男人是个高手!太平百分之百地确认。 尽管他行走间衣袂带出猎猎风声,兼之脚步虚浮,看起来像是没什么功夫,不过太平清楚,越是高手,隐藏得越深,如老毒物,如钱二,如自己!
这个男人很干净,干净得如一汪清水,与他双眸对上时,饶是太平这个见过各色男人的人亦震动了一下。
这个男人有一双明媚到极致的眼,这样一双眼若是长在女人身上还好,长在男人脸上,显得过于阴柔,但是很奇怪,单看这双眼眸确实是这样,当她看向他的全貌时,却觉得这样的眼睛就该长在这样的脸上,男人的,却表现出了所有姑娘见到美男都会有的表情,霍宸瑾微愕了一下,面上的笑容更加清冷了几分,不着痕迹地退后了几步,看向场中:“那就好,看来没事了!”
黑衣蒙面人被这半中插进来的对手打了个措手不及,虽然很不甘心,但是知道形式对自己不利,其中一个高壮的汉子吹了一声口哨,剩下的几人一起撤退,霍思卿没有追,其他人还不知道自己中了什么毒,自然更不敢追过去。
靖王与霍宸瑾互通姓名后,双方竟然都表现出了相见恨晚的一幕,原来太平猜的没错,霍宸瑾这个名字并不简单,他也是一位王爷,只不过不是晋人,而是那个爱好音乐的邻居齐国来的,他是大齐皇帝的小儿子,名扬海内外的逍遥王爷。
太平虽然足不出户,但是幽云十二坊的杂事不少,老毒物向来是不管事的,让他收集市场信息,他可不管,让人一股脑儿的把楼里客人那儿得到的资料一股脑儿全塞给太平,太平就当看报纸了,所以八卦没少听,这位大齐十二皇子是个风流人物,其事迹她可没少听。
传说中齐皇特别偏爱这个小儿子,若不是他这个儿子对政事无心,只怕太子的位置就轮不到他人了,这位十二皇子没什么特别的爱好,就喜欢带着
侍卫到处闲逛,看看各处的风土人情,男子二十加冠,他今年二十二了,按道理也不小了,可是一直未娶妻,据传这位逍遥王爷不喜红妆爱武妆,他喜欢的是男人。
太平第一次得知这个消息时,就在脑海中揣想了半天,传说中的断袖啊,她很激动,当时就跟鎏金说,总有一天一定要亲自去看一看,现在人就在她面前,她研究了半天得出个结论:长成这样,怪不得要断袖!
那些自诩美貌的女子,在这个男人面前只怕都难以抬头。
看了看霍思卿,也是个冷面酷哥,太平忍不住偷笑,说不定他就是霍宸瑾那位隐藏在暗处的蓝颜知己。
霍思卿手腕一翻,手上寒光闪闪的剑就没了踪影,鎏金奇怪问道:“姑娘,好神奇啊,他的剑不见了!”
钱二白了她一眼道:“那是柄软剑,平日里藏于腰带之中,这有什么好稀奇的!”
靖王要拷问逮住的黑衣蒙面人,没想到那些人硬气得很,还不等他逼问就服毒自尽了,一个活口也没剩下。
他请教霍宸瑾自己等人所中何毒,霍宸瑾有意无意地看了太平一眼道:“靖王爷所中的应该不是毒,只不过是一种暂时让人失去内力的药,过一阵子可能药效散了就会好,本王不懂毒药,怕是无能为力。”
水铃铛站出来道:“王爷,民妇家中是开药铺的,多少懂点医术,不如让民妇试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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