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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边漫野和你天荒地老》恋爱日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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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这个提议非常不错。”辛宇面不改色的怼他。一边的施诗倒有点不好意思了。

“嗬,秀恩爱谁不会啊!”

季红野偏头凑过来在千漫脸上啄了一下,得意的看了眼辛宇。

辛宇面色淡淡,视线在施诗有些害羞的脸上扫了一圈,觉得自己如果真的学他,施诗应该会生气。余光都不给秀恩爱的两人,神情冷冷的放下手里的活,叫服务员上菜。

四个人在一起吃饭两年多了,口味什么都门清,辛宇点了八个菜。千漫季红野口重,无辣不欢,施诗辛宇偏清淡些,还喜欢吃甜。

千漫用筷子扒拉着面前的麻辣鱼,已经被她消灭了小半条,鼻尖溢出汗来,嘴巴通红,嘴里不断的呼出热气,发出“嘶嘶”的声音。

“系个麻辣鱼,超级好次”辣的舌头都捋不直了,四处看看想找水喝。

手边的季红野递过来一盒插上吸管的纯牛奶,千漫低头就着他的手喝了几口。

季红野另一只手扯了几片纸巾,给她擦鼻尖热出来的小汗珠,笑她,“傻不傻,一口气吃半条鱼,我家新来的猫也没有你爱吃鱼。”

千漫咬着吸管抬眼看他,含糊道:“系个,会上瘾的,越辣越想呲。”

“喝奶比喝白开水解辣,在网上看的,怎么样管用吗?”季红野问。

她一口气喝了小半盒,点点头,嘴里还含着一口,还是很热,接过他手里的纸巾擦了擦嘴巴。

季红野刚才也夹了几筷子麻辣鱼,吃了几个麻辣小龙虾,味道不错,剥了一小碗放到千漫面前。

他知道千漫的饭量,再加这些小龙虾差不多能有个七成饱。

千漫吞下嘴里的牛奶,去闻小龙虾的味,深吸一口气。笑的特别满足,像只餍足的猫咪每到这个时候嘴就特别甜,小声说:“知我者小哥哥也。”

季红野笑着应了,把她剩的半盘麻辣鱼转到自己面前,抄起筷子,一点点地吃,鱼肉很软,入口滑腻香辣。吃着的时候不是特别辣,放下筷子后,辣意蔓延至整个口腔,热,舌尖感觉快麻木了。顺手拿起手边的半盒牛奶放进嘴里,在千漫诧异的目光里,一本正经地说,“真的很辣。”

已经吃完的辛宇在教施诗玩掌上游戏机,施诗笑说:“你们俩真是够了。”

千漫装作听不懂,弯着眼睛笑了笑,继续吃,季红野亲手给她剥的小龙虾。

吃饱了,千漫准备在沙发上葛优躺,挪了个舒服的姿势,手臂碰到黑色的吉他包,兴致来了,笑嘻嘻问他们,“听歌吗?我给你们露一手?”

把吉他拿出来,拨了两下,调了调音,施诗在玩辛宇的游戏机,刚学会很有兴致,没理她,倒是被抢了游戏机的辛宇提议道:“听过westlife的《senasonsinthesun》”

坐在千漫身边的季红野挑眉笑道:“嗬,你以为这是点歌台吗?什么都能唱。”

施诗头也没抬插话道:“是那个五人的组合吧,中文译名西城男孩,芊芊家有他们的专辑。”

千漫调整抱吉他的姿势,弄好后,莞尔一笑说:“他们的声音很棒,歌都很不错,其实这首歌由terryjacks演绎的版本早在1971年就在许多西方国家广为流行。听起来带着带着淡淡忧郁的歌曲背后有个长故事。”

季红野勾了她的肩膀,有些得意地说:“我知道,最初是由法国歌手jacquesbrel发表好像在1961年吧!原名叫做《lemoribond》,这首歌本来是在网吧听的,老季喜欢给我讲了讲这个故事,一个得了绝症,不久于世的男人,在面临死亡的时候对父亲妻子以及挚友的依依不舍。”

季红野和辛宇喜欢westlife的歌,大多是因为老季喜欢,每天在网吧放,时不时哼几句。

千漫闭着眼睛想曲子的吉他谱,感觉到他胳膊贴在后颈的热度,没法集中精神,想让他离远点,季红野的脸落入视线里,“阿野,我有点热。”她说。

“热,我给你吹吹。”季红野满脸不正经,压低嗓音在她耳边说。

他的呼吸声近在耳边,吐出的话更是暧昧,千漫原来也不是热,现在从头到尾的血液好像因为他这一句话着起火来,当下有些羞恼,瓮瓮地骂他,“吹你个大头鬼,还听不听歌了。”

八点多,她俩被送回家,回去的路上,季红野和辛宇各骑着单车,慢悠悠地从一个个路灯下穿过。

季红野问:”你说,宠物店关门了吗?“

辛宇被问的莫名其妙,他连哪里有宠物店都不知道,“问这干嘛?你不是经常陪千漫去宠物店给小米打预防针吗,你不知道?”

他看了眼手表,“应该关门了,那去超市买点香肠什么的,可能也行。”

辛宇斜他一眼,“季叔叔好阿姨都不在家,买了你会做?”

季先生和盛女士去海南度假去了,把他们俩丢在家里。

“我又没说咱俩吃”

辛宇恍然大悟,“你还真想养那只骨瘦如柴的小野猫!”

前几天他们晚上蹲守的时候,季红野捡了一只脏兮兮的小野猫回家。洗了洗澡全是的毛是白色的,只有耳尖和尾巴尖有点灰色,鸳鸯眼,一只蓝一只黄。

“我乐意,老季不在家管不着,这几天想了好几个名,还没决定好。”

“你刚才没和千漫商量?”刚才送她们都路上,他听见季红野和千漫在后面商量着取啥名。这俩人骑了一路车还没决定好,选择困难症,调侃他:“又不是你儿子,起啥名不行,比如,二狗子,傻蛋,丫头。”

季红野听他这话,也笑了,虽然不是儿子,以后也会一起生活,哪能那么随便。笑骂道:“你妹的,你以后有了小孩,就随随便便叫个狗蛋,傻蛋的,施诗能砍了你。”边骑车边闹,拐着车往他那边靠。

辛宇躲他伸过来来的魔爪,加快速度远离他,叹道:“你儿子以后得认我当干爹,不能叫那么土的名,领出去丢人。”

季红野懒洋洋地说:“想认我儿子做干爹,门都没有”话一出口反应过来,笑的更加坏了,连忙说:“有门有门。”

辛宇闻言咬牙切齿,”季红野,你想死么?“转去攻击他。两个人笑着闹着,自行车在大马路上拐来拐去……

千漫洗漱完坐在蓝白色相间的方形书桌一边,打开了电脑。桌上开着一盏护目灯,房间里的壁灯调暗了,显示器上是电脑正在启动,她拉开抽屉,拿出黑色眼镜盒,把防辐射镶金边的圆框眼镜戴上。

施诗穿长绒棉粉色睡衣从洗手间出来,看见千漫一副文艺青年模样,叹一句,“斯文败类”。看了眼挂钟差一刻钟九点,便问她:“今天得几点?”

千漫手上动作不停,眼睛一直盯着电脑屏,说:“差不多十一点。”

施诗应了声,去小客厅泡了杯牛奶咖啡,端给千漫,自己的是杯牛奶,有助睡眠。

前几天,千漫陪施诗刷题两个人就喝牛奶咖啡提神,今天施诗实在困得不行了,免了今晚的题,推到了明天,反正是周末。

拉了椅子,凑过去看她。

电脑屏上是绘画的文档,几条线条轻易地地勾勒出一个小包厢,千漫的手在绘画板上动作着。慢慢的线条变粗,整个小包厢的摆设都勾勒出来,施诗在她旁边静静地看,觉得有些眼熟,等到千漫上色润色了,恍然想起,这不是吃晚饭的地方吗?

然后千漫的下一页从白色屏幕又开始画饭桌的近景,两个挨着坐的人物勾勒出轮廓,一男一女。男孩喂女孩吃鱼,白色饭碟旁是精心挑出来的大小鱼刺……

这是,施诗和辛宇。

把真人画成漫画,其实是和本人有五分相似的,另外五分加上夸张的手法,更漂亮一些。

施诗含笑,千漫画画时很投入,她看了一会觉得挺有意思的,但也没多看,转去书橱里拿了本作文书坐在了两米宽的大床上,靠着床头,盖着暖烘烘地被子,特别满足。

看着那些小小的字,很快就模糊了,正处在全身放松的状态,困意袭来,迷迷糊糊的就没了意识。

千漫保存了文档,转了转脖子,有些酸,往一背一靠,长叹了一口气,就笑了。

电脑屏上的画面定格在一副傍晚的宽阔马路上,路灯把两辆自行车的影子拉的老长,近景的那辆车上短发女孩搂着男孩的腰,笑的特别灿烂。

抬眼看挂钟,十点三十五分。

施诗靠在床头睡着了,姿势看起来就很不舒服。她无奈走过去,把被子上的书放在床头柜上,掀了厚厚的被子,把她向下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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