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章
黄昏的阳光把这片土地洒满了鲜红色的光芒,天边的一块缺陷里渗满了通红的阳光,就像是天的伤口那样狰狞可怖。
天上飞着搜寻动物尸体的秃鹫和乌鸦,这是这一片天上少数能看见的鸟类。
这里是一片森林,地处于林士顿的中部地区。这一片区域名为凝露,名曰凝露雾森的地方。
得名的原因是每天的早上和夜里,这里的空气都充满了雾气,伸手不见五指的那一种。潮湿的空气被夜里的低温凝聚成露水,使这里的温度低于冰点。
“老大,咱们在这扎营吧?”一个长得贼眉鼠眼的人双手抱胸,小心翼翼的向前面的一个两米左右的壮汉问到。
这里的温度已经开始降低了,这个森林的温度只需要短短一个小时就能降温足足30度。
被称做老大的这个人身上披着厚厚的一层熊皮,高大且壮硕的身躯宛如一堵高墙挡在前方。他的腰间挎着一把口径堪称恐怖的双管散弹枪,可以想象到这玩意开火的时候是多么的恐怖。
他微微点了点头,看着面前。
这是一个山洞,处于这座山的底部。
森林里穿插着几个山是很正常的事情,一般来讲,一个山洞就是一个绝佳的庇护所。
这是一只探险队,在这两人的身后,站着足足30人,每个人的身后都背着一个背包,手里拿着为了节省体力的拐杖。腰间挎着宽厚的刀和一把火统。
“黑鼠,麻子,你们两个去深处看一下,排查危险的元素。独眼龙,小鬼,刀疤脸去打点猎物。招风耳,小眼睛去寻找水源。其他人清理洞口内部和里面,收集柴火,尽快堆砌火堆,今天咱们吃热的。”老大对着后面命令到。
大伙欢呼一声,他们吃了太久的冷肉干和凉水,在这冻的让人怀念太阳的地方,一顿烤肉就足以产生幸福感。
然后队伍里就出来两个人,这两就是黑鼠和麻子。外号的来历就和外表一样,黑鼠外面黑的让人不紧让人怀疑他的人种,而麻子的脸上铺满了恶心的粉色的豆泡。
他们把自己的背包交给旁边的伙伴,麻子取下腰上别着的一根火把,点燃后走在后面。而黑鼠则端着大口径的火统对着前面。
独眼龙、小鬼、刀疤脸都是猎人出身,其中独眼龙曾经独自猎杀了一只棕熊……付出了一只眼睛作为代价。
招风耳和小眼睛一个听觉好,一个视力好,找水自然比其他人更快。
其他人井然有序的去收集柴火和碎石,在洞口里撒驱虫粉和干燥剂,铺设防潮垫和睡袋,井然有序的忙活。
唯独一个人例外。
他看上去才16出头,干什么都毛手毛脚的,还不小心碰倒了驱虫粉的罐子,呛的他直咳嗽。
“小鸟,你要是不给我把驱虫粉放回罐子里,今晚继续就继续啃肉干吧。”老大看着他不禁有一点生气:“我当时怎么想的,会带你这种毛小子出来。”
他现在一个人扛着一大截木头,这玩意少说得半吨重,但是他仅用着一只手把它抗在肩上,看样子这一身肌肉绝对不是摆设。
“抱,抱,抱歉,我这就去把他打扫干净。”男孩感觉蹲坐下来,用一个看上去像是小扫帚的东西清扫起来。
“干紧的,温度马上就降下来了,扫完后就去帮别人搬石头。”老大放下木头就走了,在夜幕来临前,他还有很多事要干。
男孩偷着清扫的时间用余光看了老大一眼,然后就立刻转过头来清理除虫粉。
那眼神绝对不是害怕或是怨恨……而是一种羡慕且仰慕的目光。
“那就是‘狂徒’啊……”他的声音从喉咙里渗了出来,充满了对偶像狂热般的崇拜。
男孩的名字叫做布谷,联想到了布谷鸟,所以大家都喊他小鸟。
不过他没有任何的不满和怨恨,相反,他很是感激能加入这个探险队。
队长的名字是巴克·托塔斯,他冠有着托塔斯这个姓,就代表着他是机械家族托塔斯里的直系血脉。
元纪一年,在巴士顿,托塔斯,也就是这个家族的祖先,发明了蒸汽机。这是跨时代的一个东西,让全世界都为之振奋。他的子孙便都有着这个人的姓。
这一代的后辈有两个极其优秀的人,其中一个,就是被称为“狂徒”的巴克。
同时,他还是个单兵。单兵是一个称号,代表他不需要任何队友就能在极端的环境里活下来,个体战斗力能够一对多。全世界的单兵也就一百左右,换句话说,巴克简直是一个偶像级的人物。
布谷是因为靠着好运气碰巧才能挤进去这个叫做“亡命之徒”的探险队。
他很清楚自己几斤几两,不像队伍里的其他人那样有真实本事。考核里有一项是把人扒光了扔到森林里,能靠自己回来就算是过了。
布谷的运气不是一般的好,那样的天气真可以说是近10年来最好的一天,还捡到了一只被狼咬死的麋鹿。那狼还是一只腿有伤,看上去瞎了一只眼,他学了两声老虎叫就把它吓跑了。
当他回来的时候,披着一身鹿皮,吃着烤肉。
其他几个考核的过程同样是幸运女神一直都在眷顾他,还连赢了12盘赌局,赢来的钱买了一套全队最好的装备。
一年来,他跟着这个队伍去了各种各样的地方,有的美诺仙境,有的宛如地狱,队伍里的人也换了2个。
林士顿在三大强国里排名第三,靠着就是面积排行第一的森林,靠着里面各种珍奇的生物强大起来的。
虽说如此,几千年来,这个国家还是有着半数的森林是未知的。为了加快探索速度,政策之一是允许来自各种国家的探险队进来,只要上交情报,就可以保留找到的东西。
所以就有数以千计的探险队进来,希望能靠此来赚到花不完的钱。
“凝露雾森”是一个神秘的地方,为了能让这里面的秘密广为人知,不知道有多少探险队进来。
但,都没回来。
亡命之徒这个探险队靠着自己的经验和精良的装备,以及近乎完美的人员配置。这里面可有着5个法师,这个数目在全世界的探险队里都是最多的。
他们是第一,是最优秀的队伍,自然要去收益最大的危险之地。
布谷跟着队伍整整行进了一个月才来到这里,现在,他们要在这个山洞里扎营。
这个地方已经是位于所探明的最远之地,再往前,就要万分小心了。
这个山洞将被视为据点,他们会在这里休整,然后在缓慢推进。
火焰在山洞里跳舞,黑色的烟雾顺着山洞的顶部溜出去。
布谷呆呆的看着火焰所跳的妖艳而又炫美的舞蹈,回想着各种来自这个森林的传说。
传说这里深夜里,在浓重的雾里能看见牛头人身的怪物。或者是看见巨大的阴影,阴影里的怪物有着几根漆黑如长矛的长腿。
“小鸟,想什么呢。”刀疤脸手上忙活着,他正在剥一只兔子。
“我在脑海里通两遍计划,以防出来纰漏。”布谷想都不想的就撒了个小谎。
“如果按计划就能走完的地方,那就不值得我的专门来一趟了。”刀疤脸顿了顿:“要是有闲心就帮我剥一只兔子,大家都还在挨饿呢。”
“今天的收获看上去不错啊。”布谷看着旁边堆着的各种各样的动物。
本来刚来的时候他还很反感剥皮抽筋这样的活计,总感觉很恶心。那股血腥味像是洗不掉一样,每次处理完后都做噩梦。
不过因为害怕被赶,所以他每次都硬着头皮帮忙。
不过处理多了,就感觉血味也蛮好闻的……
“一只鹿,十二只兔子,一只袍子。”刀疤脸慢慢细数到:“我自己打了4只兔子和一只袍子,差不多够吃了。”
“这肯定吃不完啊,你们喂的只是30号人,不是30头猪。”布谷开着玩笑,从腰间掏出来一把折刀,然后提着兔子耳朵拎到了面前。不禁砸吧了下嘴,赞美的看着兔子。
兔子全身就只有一处伤口,里面的血甚至并没有把自己毛绒绒又泛灰的毛染红。
干干净净的东西处理起来还能感觉到一丝优雅。
折刀上面镶着银制的骷髅头,细长的刀口上带着几道恐怖的血槽。刀口锋利而又柔韧,复合防锈刚的刀身想崩口都难。
“剩下的就要洒上盐熏烤干来保存。”刀疤脸把剥下来的皮放在地上,然后把肉放在上面,防止粘上灰。
“呦呵,剥的很有水准啊。”布谷看着那张压在下面的兔皮,不禁赞叹到。
兔子皮剥的很完美,是一张完美的皮,晒干后就可以做手套或者手包。
“这几天要是太阳不错的话,说不定能晒出来,带回去后还能换几个铜币。”刀疤脸用干净的胳膊擦了擦汗。
布谷手里的兔子皮都是些碎皮,因为他着实不能像刀疤脸这种猎户出身的人相比。
“如果还能回去,我请你喝酒。”布谷轻声说:“喝到你想吐。”
“小鸟,你要说话算数啊。”刀疤脸大声发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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