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看这样对吗?”金檄把卫十一教的功法重复了一遍。
“姿势是对的。可有感受到气的流动?”
“没有。”
做一套广播体操就能感受到气的流动了吗?!金檄不明白,为什么他们只是比划了些招式就能顺应天地,感受万物。
卫十一扶额,“你不用着急,假以时日,你是可以做到感气的。”
根骨差,悟性也差,注定她这一生只是个平凡之人。人群的大多数都是这样的。茫茫人海,真正走上武道的,都是百里挑一的人。
卫十一斜靠在树边,看着那个努力练习却终不得要领的人,突然开口说:“这把剑,名叫天择。为前朝的铸剑大师徐乙所铸,取意为物竞天择,适者生存。剑是会挑主人的,持此剑者皆是俯仰众生的大能之人,此剑先后辗转流传了数百年,没想到最后竟落在钟离旭手中。”
金檄停了动作,把手中挥舞的剑举到胸前,笑了笑说,“这把剑挺适合你的。”
这是实话,如遇古剑,诚见君子。这样一把好剑,的确需要一个好主人。
卫十一的嘴唇抿成一条线,金檄有点弄不明白他这是高兴还是生气,于是补充说:“你说剑是会挑主人的,像我这样的终其一生都不够资格成为它的主人,你就不一样了,宝剑配英雄,天择,物竞天择,很适合你。”
金檄从一开始就知道这不是一把普通的剑,钟离旭是江湖上有名的侠客,想来他的佩剑也不会差到哪里去,只是没想到它这么不普通。但卫十一的表现很奇怪,人是他发现的,剑是他取下来的,可他却把剑交个了自己。如今危险已过,金檄也不能厚着脸皮把它继续据为己有。
卫十一头也没回的就往前走,嘴里吐出一个没有温度的“走”字。
这人,真是奇怪。他的出现很奇怪,说话做事也奇怪。
“像我们这样赶路,需要多久才能到渝州?”
“至少三天。”山路不比溶洞内的水路,十分曲折。而且,他们还有硬仗要打。
金檄默默咽了咽口水,把抱怨一同咽进肚子里。如果没有自己的拖累,卫十一用轻功,估计只要半天就可以到渝州了吧!他都没有不耐烦,自己更没有任何理由抱怨。只是,孙思行他们肯定担心死了吧?这已经是她失踪的第三天了!
两人虽然走了一整天,但也不过走了一个山头而已。山林中的夜晚似乎来得更早,在天空中还剩最后一抹斜阳的时候,卫十一说:“今晚就在这里歇息。”
金檄如临大赦,就差欢呼一声了。昨夜在溶洞里神经紧绷赶了一夜的路,今天在林间又是一整天,金檄全凭一口气吊着,不想给卫十一添任何麻烦。
卫十一生了一堆火,还捉了一只野兔。
“那个,不能生火啊,会被那帮人发现的。”
卫十一没有回答,他把洗净褪毛的兔子架在火上,时不时翻动以免兔肉受热不均烧焦。
好吧,既然当事人都不发话,金檄也不好再说什么。细腻的脂肪在在焰火上融化,油滋滋的一层均匀的包裹在外面。
咕叽咕叽。
什么声音?
金檄后知后觉反应过来自己咽口水的声音真tm大,真是丢脸到家了。
动物学里有个实验叫假饲,那是一个对吃货肉体和精神上双重折磨的实验。用通俗的话说就是,先饿你几天,然后在你面前放上香喷喷诱人的食物,但就不给你吃!实验的目的是检测唾液含量。
金檄觉得自己有点像当初实验的那只黄狗,可怜兮兮。
烤着火,可真温暖啊!但人要懂得居安思危,金檄看到兔肉已经熟透,忍不住提醒说:“已经可以了,把火灭了吧,生一堆火太明显了。”
金檄的话被一只横递过来的兔腿打断,“吵死了,吃都堵不住你嘴。”
“谢谢大佬!”金檄双手接过,恩人呐!
最后那一只兔子大部分都进了金檄的肚子,对于一个眼睛都饿绿的人来说,谦让矜持什么的都不存在,吃饱才是王道。
“以天为被,以地为席,快哉!”金檄在火堆旁收拾出一块干净的地方,和衣躺下。
半晌,夜彻底静下来后,虫声戛戛细细碎碎,颇有些意味。
“你睡着了吗?”金檄很困但睡不着。
没有回答,甚至没有另一个人的呼吸声。
“天为被,地为席。我们这算不算同床共枕?”金檄为自己的幽默点了个赞。
身边不远处倏的一声,是卫十一从地上跃到了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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