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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瘟神在古代》077大战熊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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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大哥,你会陪着我做完这件事吗?”

卫十一跟着金檄走了很长一段路,并没有要离开的意思,金檄就随口问了一句。虽说有一个武功高强的人陪着安全感直线上升,但卫十一已经帮了她很大的忙,金檄不好意思再用自己的事烦劳他了。

“嗯。”

金檄没想到他回答得如此干脆,微微有些吃惊。心里窃喜的同时也会忍不住疑惑。

“这是关乎整个武林的大事。“他补充道。

想来也是,任何一个有侠义精神的人都不会坐视不理。一如钟离旭。想到这里,金檄不禁有些疑惑,究竟是怎样的梦魇居然能使江湖上数一数二的剑客命丧樱庭。那自己呢,真的彻底摆脱了吗,那个狷狂,罔顾人命的人,是自己吗?它是否还会在某个午夜梦回时出现?

金檄摇摇头,强迫自己不要想太多。过多的忧虑只会更快压垮自己。

值得高兴的是,他的回答是肯定的,这让金檄的心情愉快了许多。

住客栈不安全,二人租用了两间民宿,住民宿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既不易被打扰也方便行动,关键还很便宜。

民宿主人是一对在江上打渔夫妻,姓林,下面有一个小萝卜头,小名藠(jiao)头,八九岁的样子,看着十分机灵。

“林教头,你们这是在玩什么啊?让姐姐也加一个好不好?”

院子里一群花花绿绿的萝卜头舞刀弄剑,刀剑是木质的,做工粗糙,嘴里念念有词,“妖怪,拿命来。”

林澜小朋友似乎十分不喜欢别人叫他小名,两片小嘴唇撅得老高,正要发作,突然想到什么,眼咕噜一转,说:“也不是不可以,但你要当黑山老妖才行,三次,不,十次!”

金檄心想这小家伙真会玩,本来只是打趣他一下,没想到他们倒是当真了。

林教头问道,怎么样?

身后一群小萝卜头纷纷附和着,这让他颇有几分孩子王的架势。

无忧无虑的童年啊,阳光,沙滩,海浪,仙人掌。金檄不厚道的想着,她且当一次二十八岁的未成年。

游戏规则很简单,小萝卜头们一队,代表人间正义消灭无恶不作的黑山老妖,而黑山老妖作为妖怪,共有三条命,且被他摸过头的人都会变成妖怪。黑山老妖死亡三次,萝卜胜;所有小萝卜被转化成妖怪,黑山老妖胜。

金檄窃喜,摸头还不简单,身高优势摆在那里。

游戏开始,小萝卜们一拥而上围住金檄,金檄一个大跃步后退躲开,心想道这群萝卜也太稚嫩了。后退中,眼睛余光瞥到墙角奔来一道人影,正是林教头。林教头手持木剑,动作迅速,一剑刺向金檄被窝。

小孩子下手没轻没重,金檄吃痛,旋身撤离。

林教头嘴角微微牵起,“第一条命。”不知怎的,金檄觉得这笑十分狡黠。

林教头脚下一跨,率先一步堵住金檄的退路,手中木剑一横,金檄再次被腰斩。

“这是第二条命。”

出了包围圈,金檄开始认真起来。这些萝卜们,各个精得跟猴似的,尤其是林澜小朋友。

好歹也是个大人,有了防备后金檄武力值蹭蹭上涨,很快便摸头杀将小萝卜们转化了。

仔细数一数,不多不少,刚好差林澜一人。而这小鬼在混战中不知跑到哪里去了。

“唉,你说他该不会是打不过躲起来了吧?”

金檄揪住身边的一小只,打趣地问道。

“才不是略。”

小孩撇撇嘴,不想跟“黑山老妖”讲话。

金檄笑笑,这群娃娃,正是太可爱了。

可爱个鬼呀!金檄把身边的小萝卜头赶到屋子里,目光严厉地看着林澜:“把剑放下,这不是你能碰的!”

原来他趁着刚才的混战,跑到她的屋里偷偷拿走了天择。

一个小屁孩,拿着一把与他同高的利剑,怎么看都危险极了。关键是,金檄越说,他越兴奋,举着剑就冲了过来。

金檄心中一惊,果然熊孩子什么的最讨厌了!不管是被他伤到,还是他不小心伤到自己,都不是她愿意看到的。天择极其锋利,稍微有内力的人都可以激起剑芒,还好只是个小孩,不会武功······

不会武功个屁啊!你一个几岁的娃娃居然有内力,你娘知道吗?!

金檄心中大惊,一边闪躲一边吼道:“林澜,你娘回来了!”

林澜动作一顿,看向门边。金檄趁着他回头的功夫,一把夺走天择。

还好还好,大家都没受伤。

林澜却不依不饶,“你赖皮!把剑还给我!”

金檄气急反笑,“这是你从我房间里拿的,它不属于你。还有,你知道这种行为叫什么吗?”

金檄没有当着众多小萝卜的面太过斥责林澜,说了他几句后便拿着剑回房间。

看来要把剑藏在一个隐秘的地方,太危险了!这个熊孩子,真是太不省心。

“倒是个练武的好苗子。”

卫十一的声音突然在耳边响起,金檄手一抖,剑差点掉地上。

“你别突然开口好不好,很吓人的。”金檄收好剑,问道:“打听得怎么样?”

“武当在江湖中以侠义据称,是可以合作的对象。除此之外还有蜀山,少林,潜龙。钟离旭原是苍梧弟子,后因违犯教规被逐出师门。苍梧以剑法精妙著称,钟离旭颇得真传,在武林中行侠仗义颇有好名。其妻庞氏,北境狼族。钟离旭在江湖中有一好友,宋境,剑法高深,侠肝义胆,是可以合作的对象。“

卫十一言简意赅地说完,目光便一转落在林澜身上,眼底有一丝疑惑闪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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