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地球之上乃人类的世界,猫狗之流不管它有多么的名贵,充其量一只宠物,所谓宠物不过人类的玩物而已,根本没什么可牛B的!捉奸也只能发生在人与人之间,而且还会遭到正人君子的唾弃:“哼哼,卑鄙!竟然敢这种不齿的勾当!”
被人捉奸在床,从此将会很难做人,无论走到哪里都会遭致白眼或非议。人类就是这么的糟糕,很多事没有道理可言。捉奸者其实并不光彩,被人冷落或遗弃的可怜虫,更有一些属于心理卑琐甚至性变态(性无能或者性自卑者),捉奸会给他带来极大的*并能达到报复的目,于是,以正义的化身出现去干人间最卑鄙的事情。然而,被捉者则是倒霉透顶,惨遭敲诈、恶意曝光以致弄到法庭上去丢人现眼,从此名声狗臭。
据说多年前美国人做过一项民意测验:您认为什么事情是最卑鄙的?最后得出的结论是“捉奸”。
不过那是美国人,他们以为性是比较神圣的,乱搞不叫乱搞,叫 “*”,既然*就不违法,谁敢干涉就是侵犯*。我们传统文化覆盖下的男女偷情叫做“奸夫*”,而发生在他们之间的性叫做“*”……这样的词汇充斥各类汉语词典,数不胜数,很难听也很恶毒――只要被人冠以这样的名词,你基本就是身败名裂了,而捉奸者往往却成了英雄好汉,不以为耻反以为荣。
好啦,人类之间的事情无论多么没道理,但那毕竟是人类自己的事情,况且清官难断家务事,谁是谁非根本就说不清楚……无论如何,这种事无论如何也轮不到一条狗来插手!狗子捉奸――太荒唐啦!
荒谬的事情就这样发生了――大红和曲波被*捉奸在床,极度疯狂之下还咬伤了这对倒霉的夫妻。
即便你是个人,也无权干涉人家夫妻间的**啊!是呀,她们是合法夫妻,合法夫妻的概念是:她们之间可以随意乱来,绝对不存在什么*啊猥亵啊下流啊等等非礼之嫌,凡属于男女之间所忌讳的事体,在夫妻那里统统都会被幸福美好的字眼所掩盖了,这就是合法与不合法的天壤之别。丈夫*妻子(前提是不成立的)那叫过于冲动,有激情的表现,只能说明他太喜欢她的**了!妻子委屈之余或许还会暗自感到积分荣幸不是?丈夫猥亵妻子的举动是性趣*,在妻子身上表现的愈加下流无耻,就越是说明他爱自己的妻子……
造反是不是啊?还有没有天理了,*捉奸!真正该杀的恰恰是你这与男人*的孽障。
算了,跟狗讲道理肯定是讲不通的,何必非这些口舌!还是讲讲事情发生的经过吧。
这个案件事发生在大红与曲波同室分居半年之后的一天夜里。
分居很多种形式,最让人难堪和痛苦的就是夫妻同室分居。你说这叫什么玩意啊?分了嘛,还住在一起,低头不见抬头见,有时候还要同桌吃饭;没分吧,男人搂着一只*睡,既不到大红的房间里来更不碰她一下……如果是真正的分居,大红实在忍不住的时候可以找来男人解解闷儿。这样居住在一起,并且还没有离婚,让这位有着见不得人案底的家伙根本不敢乱来。
她身体健康精力旺盛并是个曾经沧海的性战高手,**的时候经常是一天与多个男人在床上疯狂,虽说更多的时候被动应战,但是毕竟习惯了频繁**的日子,根本耐不住寂寞。性惩罚对于她来说无疑是最痛苦的,而且又让她有苦不敢说。
由此可见曲波这小子城府深不可测,他把自己装扮成一个无辜的苦人儿,逆来顺受、愿打愿挨的可怜虫模样。他以报恩为由不与大红提离婚,却又以大红做过鸡为由不与她过性生活,如此也罢,算你小子有志气。而你整天与一条*打得火热,完全是一种人夫狗妻的关系。杀人不用刀以及杀人不见血之阴毒之术被他运用到了极致!是的,既然厌恶大红**的历史,身为男人毅然决然离婚就是了,一纸休书,一了百了,大家老死不相往来,你日狗或者她被狗来日彼此毫不相干。这成了什么?放着自己美丽的妻子不爱不干,却死不要脸地去恋一条*,其行为明明是在骂大红“人不如狗”么!
用心何其毒也!
可想而知大红整天生活在这样氛围下,将会是怎样一种生不死的感受啊!
她很了解曲波的爱好,他压根就不喜欢猫狗,因为他具有一定的洁癖倾向,对家里食养宠物一向深恶痛绝。这样人突然养起狗而且还是一条很*的*,肯定是别有用心,所谓的“项庄舞剑意在沛公”。
他对大红的生活根本不予过问,却对*关怀备至,简直将它奉为圣母:他几乎不看大红一眼,处处回避,却与*之间的百般亲密,只要回到家里就是狗不离怀,没完没了的亲吻与抚摸;他与大红基本无话可言,与那只不会说话的狗子却是有着说不完的话儿;性生活――呵呵,完全应了那句话“基本靠手”。
然而,**的历史让她在丈夫面前失去了一切争取权利的资格,这位往日风光无限“性感美后”,今天却沦为人不如狗的悲惨地步!女人到了这份上,形式上的婚姻即成了她唯一的救命稻草。**也有**人的面子,姐妹们都知道她多年来在供养着一个出国留学生,也知道两个人结婚了,她们当然羡慕得要死嫉妒的要命,有个醋罐子很早就曾断言:“你名声这么大,名妓耶!没有不透风的墙,一旦他知道你是在**供养他,所有功劳都会被一笔勾销。你呀,将会人财两空输的很惨!”大红听到这种恶毒的话之后非常恼火,险些与这位姐妹火拼。但是,这些话却像钉子一样牢牢地钉在了她的心头,永远拔不下去。而今,姐妹的话应验了,开始时,她还暗暗埋怨这位姐妹是乌鸦嘴,但是很快她就明白了:这是做过鸡女人的普遍下场。她见过太多从良下嫁的姐妹们的悲惨下场:结婚了,大家纷纷凑份子祝福她能有个好的归宿!没多久,她流着眼泪回来了,脱去新娘子的服装,换掉少妇的发型,重新上岗**。
高傲的大红自以为曲波是个非常老实的男孩,就算他知道我了我**,看在这些年我苦苦供养他的面子上也不会抛弃我。是的,如此大恩大德是任何一个有点良心的人也会感恩图报的,离婚是他无论如何也说不出口的!
她判断的也有几分正确――恩重如山,离婚让曲波说不出口,所以曲波非但没提离婚,甚至连她**的事情也只字不提,因为无论哪个角度来看待,他也觉得自己无权指责大红的行为,所以更加是说不出口。但是,他却以行为反常的方式来让大红苦苦体悟。
“妈的老子终于体悟到“于无声听惊雷”的真正内涵和强大的威力,它足以让人生不如死啊!”
你说不出口,我更说不出口,两个人就这样闷在鼓里苦苦往下捱,每个人都搞得苦不堪言,在哀怨与绝望中垂死挣扎。
曲波好歹有一只*为发泄工具,大红就倒霉了――她不可能也学曲波去找一条公狗来日,更不敢找男人……一忍再忍,饱受性饥渴的煎熬,简直就要疯掉了。
开始时她还是很要志气的,你不碰我是吧。老子根本就不稀罕,凭我大红的美貌和超性感的**没有任何男人能够在我面前忍住三分钟的!哼哼!
――她错了,曲波这个书呆子早已是心如死灰,对人生完全失去兴趣,什么爱情婚姻,什么女人、性感,统统见鬼去了。大红的美和性感只能让他感到无比的绝望和厌恶,充其量是“一只美丽而性感的野鸡罢了”!
曲波的无动于衷的定力让她感到无比惊讶的同时也万分心寒:完啦,看来他是死心塌地了!
她当然不死心,使出*场所常用的那些勾引男人的绝技,以至每天晚上借天热或洗澡为由光着身子在客厅里走来走去,更多的时候则是劈着双腿仰在沙发上……
没用。曲波每天给自己和狗子买一些吃的东西回来,低着头匆匆掠过客厅,躲避瘟疫般地钻进自己的房间几乎一整夜不再出来,偶尔也会出来去卫生间或到厨房冰柜里为狗子拿东西,但对于赤身*的大红他根本就是视而不见,俨然一副非礼勿视的正人君子风度。
几次之后,大红泄气了,转而恼羞成怒:老子在你身上花掉了何止百万,而今你是我的合法丈夫,不尽夫道却日狗,天理何在?
与之理论是不可能,他根本不给大红对话的机会,即便面对面,说破了天,他也是痴心不改。只好用阴招了!
焚身的大红实在是忍无可忍了,也就顾不了那么多,偷偷在曲波和狗子的食物里统统下了安眠药,并特意在曲波常喝的的矿泉水中放了三片伟哥。正常情况下一片足矣,可是大红担心少了对于有着严重厌恶心理的曲波不会起作用,或者他只喝半瓶矿泉水……
万万没想到,憋在屋子里早已口干舌燥的他把整整一瓶矿泉水全都喝光了。狗子也吞噬了放有安眠药的食物酣睡过去――只有这样她才敢走进曲波的房间,否则狗子会大吵大闹,直至把这个骚娘们轰出去才会消停。
听到房间长时间没有了声息,大红拿出暗自收藏的钥匙,轻轻拧开门,看到曲波睡倒在床上,短裤支的像个帐篷,一副钢枪不倒的样子。狗子则是畏缩在地毯上酣睡。
“哈哈,药力起作用啦!机会来啦,看老娘今儿怎样强暴你这***!”
她轻轻脱去曲波的短裤,然后甩掉自己的睡衣,迫不及待地上床,两腿岔开蹲在了曲波的身上……
随机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