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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卧东山三十春》第七十一章:会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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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说到春归这头,待她心急如焚得跑进寝殿,瞧见重毓只是躺在床头并无大碍时,不由长松了一口气。

“殿下,十皇子怎么说?”春归跪坐在重毓的床头,心疼得看着她愈发黄瘦的脸颊。

重毓轻笑了笑,把一个纸包放在了春归的手里,道:“都说十哥妙手回春,医术了得。他方才已给本宫瞧过了,你去叫人熬了这些药,不过几日,本宫定会好起来。”

“好,好,”春归抽了抽鼻子,一时间泪眼婆娑,她揉揉眼睛,“奴婢这就去!”

说罢,春归便捧宝贝似的捧着那纸包出去了,她那发福的身子如今愈来愈宽胖,走起路来看着像只大鹅。这段时间为着重毓的病,春归可算没睡过一个好觉,竟瘦了许多。

重毓看她的背影看得想笑,一个没忍住,又吐出一口血来。

她不禁暗叹道:幸好,幸好。

好生喝了几天药,重毓的病果然好转了许多。

王都里成十上百个从天下各处募集而来的太医都没能瞧明白的病,游历归来的十皇子重阳轻轻松松给解决了——

自此重阳在王都里愈加名声鹊起,据说排队请他赴宴的人已经排到了三年之后。

这重阳倒真好意思,揪着此事逢人便吹,正可谓要想骗别人便先得骗过自个儿,他如今算是彻底把自己都给骗了过去。瞧重阳这个得意样儿,若不是重毓清楚地记得给春归的是高策送来的纸包,恐怕连她自己都要信了重阳的鬼话。

说来更可气的便是,正儿八经的太医都说了重毓如今已大愈,最好多出门走一走,这重阳却偏跑来瞎讲一通,说她病刚好受不的风吹,至少得再躺个七天。

准确来说,重阳说的是:她病岗号,受不得轰吹,至扫宰烫个七拔天。

天可怜见,重毓为着这病已在她那寝殿里躺了半月有余。奈何王上却真信了重阳的邪,当下便把重毓关了个软禁。

关便关罢,正好无人打扰,把前些日子荒废了的武式术法拾掇起来,再好好练练。

前阵子重虞欢出嫁后不久,四哥重廷便回了栊和城。想来那会重毓刚到王都时,重廷的儿子才刚出生没多久,为赶着见他这失散多年的“亲”妹妹,重廷甚至都来不及给儿子起名字,马不停蹄得便赶来了王都。

重廷此番回栊和,也算说明他对重毓稍稍放心了,至少不必再整日护她如护宝贝似的护着,一方面又得防她如防家贼般地防着。

四哥一走,王都里那些个纠缠不清的人情世故和纷纭复杂的情报线索便又重新落在了八哥重飒的肩上,忙得他整日叫苦不迭,气都喘不过来。

耐人寻味的是,近来重飒同重阳走得颇近。前段日子这二人还只是偶尔一块出去喝个小酒钓个鱼,近些天来宫里头甚至还有他们二人一块去花楼狎妓的传言,越说越离谱,越传越逼真。

上回重阳阴阳怪气地当着颜儒胥的面朝重毓说了许多胡话,倒真把颜儒胥说怕了,除去平日里必要的接触,再未来找过重毓。

重毓看着颜儒胥那番拘谨别扭的样子哭笑不得,却也并不多说什么,由他去了。另一方面,她又借重飒之口,把府里头的大部分人手都调了出去,只留下了寥寥三四个背景干净做事机灵的小丫鬟。

因此,本是春暖花开,鸟语花香之时,十一府里却静得离奇。

说是软禁,可重毓非要出去,谁又能挡得住?

每天一到三更,“长脸”便会在星斗崖等她去习武。此“长脸”的“长”,是长短的长,而非长大的长,只因那人整日拉长着脸不肯说话,是重毓给他起的绰号。

说起来,重毓第一次见到长脸时,长脸扮的还是车夫的角儿。他奉重廷之命送重毓出王都,那时,重毓便隐约觉得这人的身份不大简单。后来再问,果然如此,这车夫看起来不过是个平平无奇的中年男子,实际却是新晋封的上仙,居的是二品午将的位子。

说来古怪,长脸只肯教重毓武式,却不肯教术法。所谓武式,便是车河的凡人也可以学的寻常把式,无非就是舞枪弄棒一类,而若想以一敌百,呼风唤雨,还得把术法学个精通。再者,他生来无名无姓,也不肯收重毓为徒,连师傅都不让人叫,重毓气急,便干脆给他起了个“长脸”的名头。

长脸虽不喜欢这个名儿,却也别无他法,便不作反对。

这几日没了旁人打扰,重毓愈发早出晚归,每天跟着长脸练到月牙高挂时才回寝殿,舒舒服服的泡个热水澡,泡完便蒙头大睡,连春归也见不上她几次。

兴许是白天练得狠了,重毓晚上睡起觉来,头一沾枕头便能睡着。

在聚英馆里待的那两年,重毓早就养成了睡眠浅的习惯。想当年在那个鬼地方,她哪次不是在睡梦里被人打醒的?夏天泼开水冬天泼冰水还算好的,怕的便是突然一脚猛踹过来,直踢得人头发懵眼发黑,半天都不知道该怎么合上失去知觉的嘴巴。

半年的舒坦日子,并未让重毓遗忘这刺刻进骨髓深处的本能,尤其是在这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死了的深宫大院里。哪怕是夜里野猫子从屋顶上跳过,她也能从睡梦中陡然惊醒。

可这次,直到胡征沙的刀贴在了重毓的脖颈上,她才迷迷糊糊得从梦里清醒过来。

她不过下意识地稍一挣扎,锋利的剑刃便割破了脖子,伴着刺痛,一股温热的液体顺着重毓的颈部滑在了枕头上。

“不要动。”胡征沙低哑着嗓子,道:“五殿下去哪儿了?”

黑暗中,重毓什么也看不清。

到王都这半年来,重毓日日都在苦习武式,尤其是在跟了长脸之后,内力轻功剑法都大有长进,感官上也敏锐了不少,到如今闭着眼都能觉察到百步开外有几个人跟着她。可胡征沙这么大一个男人进了她的寝殿,她却等人把刀架在了脖子上才醒了过来?

倘若胡征沙真想杀她,岂不是轻而易举之事。

重毓稳声道:“你要去找她?”

“嗯。”

“你先把刀放开,我告诉你。”

胡征沙收了刀,双手不安地垂在两侧,庞大的身躯在黑夜里像座黑压压的大山。

“你一个家丁,又没盘缠,又不识路,怎么去寻她?”重毓从床上撑坐起来,“你若是缺银子,我可以给你。”

胡征沙好像摇了摇头,说:“俺不缺银子。”

“她嫁去了蛮涯的厌城。”重毓若有所思,道。

胡征沙似是没想到,惊讶道:“俺听她说她要嫁给蛮涯王的,怎的去了那鸟地方?”

重毓一愣,不置可否,只道:“五姐如今已为人妇,你去寻她作甚?何不忘了她,从此隐姓埋名,去过自己的日子。”

“俺放不下心,过去看看她。”

“厌城离秦环很远——”

“俺晓得,俺以前去过。”胡征沙忽然跪了下来,朝重毓磕了个头,“殿下救了俺的命,俺这辈子恐怕无以为报,下辈子便是做牛做马也会报答殿下。”

眼看他要走,重毓忙从枕下摸出一个指戒,慌忙跳下床把它塞进了胡征沙的手里。

“这是五姐送我的,我暂时借你作信物,以后若是再见,你还得把它还我。”

胡征沙低头看了看手里的东西,虽然什么也看不清,可他知道这是什么。同样的一只,此时就挂在他的脖子上。

他眼眶忽然一热,朝重毓抱了抱拳,犹疑片刻,问:“殿下,你不记得我了?”

重毓不禁一愣,“什么?”

“不,没什么。”胡征沙抬手抹了抹眼睛,憨笑了两声,推开窗户,说:“殿下珍重,后会有期。”

不待重毓反应过来,胡征沙那虎背熊腰的庞大身躯便倏地消失在了她的视线里。

重毓朝胡征沙方才所在的那处空地抱了抱拳,喃喃道:

“后会有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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