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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狱狙杀》第二部 第二章 地狱杀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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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场雨,将地上的道路弄得泥泞不堪,其实地上本没有路,甚至这里还没有人走过,之所以称之为路,是因为哈里斯即将成为第一个从这里踏过的人。有人说路从来都是由人走出来的,我们没有统计过,一块地方究竟要多少人从上面践踏过的才能算是“路”,但我们却可以这样理解,所谓的路,毕竟是要带人去某处的,它的意义并不时承载人们的身体,而是指点人们的方向。

骤变的天气很容易让人有种失落感,特别是刚刚从炎炎烈日里走出,踏进风雨交加的大雨里,这让哈里斯从心底里面生出一丝焦作和不安。也许这种焦作与不安并不一定是天气所产生的,但在无尽的狂风和倾盆的大雨中,任何一些细小的情绪都很容易被放大开来,诗人喜欢在雨檐下创作,少女喜欢在雨檐下思椿,大概就是因为这样的天气是一种催化剂,它能将枯燥的情绪灌溉成茂盛的雨林。

那哈里斯又是为了什么而不安呢?是因为恐惧?茫然?不。他是不会恐惧的,这一辈子不止一次的从鬼门关里面逃了出来,生命对他来说已经是一种非常幸运的奢求了;他也不会茫然,他还有很多事情要做,他很清楚自己现在应该干什么,在流干最后一滴血之前,他的双脚都绝不会停下来。

也许,这种情绪的产生,只是因为离开监狱之后的一种不适应吧。二十年地时间,一个人生命的四分之一。一个壮年迈向老年的日程表,无论对于谁来说,都决不是一段可以随便忽略过去的光景,无论你这段日子里生活得怎么样,当你离开后,你总会不自觉的留下些什么,在你反复思索苦苦寻觅却总也找不回来的时候。才发现,原来在不知不觉之中。将自己的感情遗忘在了原处。

哈里斯发现自己原来也是有感情地,有时候,连他自己都开始忘记这个事实了。这二十年里,他平均每天说过的话不会超过两句,他平均每月笑过地次数不回超过两次,他甚至都快忘记应该怎样利用自己的面部肌肉和别人进行沟通与交流,但在这二十年里。他几乎每天都在做着同一个梦,那就是离开。

有人可以用二十年的时间来淡忘仇恨,有人可以用二十年的时间来抹掉悲伤,但是对于哈里斯来说,这二十年他就好像是在一个密封的地窖里度过的,他在这二十年里将自己的过去酝酿成烈酒,这种烈酒只需要喝上一小口,就能让人沉醉。现在他出来了。自己地生命又开始了新的一页,该是要让某些人为自己的这二十年偿还点什么的时候了。

雨越下越大,哈里斯知道这是上帝赐予自己的最好的礼物,雨水虽然让道路变得泥泞难行,却可以为自己做很多事情——它可以阻挠警察的追捕,在大雨里。这些穿着笨重的皮鞋地警察绝不可能走得快的;它可以擦去自己的脚印,雨水流过之后,一切都会变成一团稀泥;最重要的,雨水可以冲走自己的气味,就现在自己的这一身臭气,别说是训练有素地警犬,就是卷毛狗都能顺利找到自己。也许,这场雨就是上天对自己的一种鼓励吧。

哈里斯要做的第一件事情是要完成比尔的遗愿,去看看他在新奥尔良的女儿。比尔是这个监狱里的狱头(即囚犯里面的老大),在监狱里已经呆了二十五年。而有生之年的余下日子也注定了要在监狱里渡过。这次他之所以愿意全力帮助自己越狱。只是为了恳求自己去帮助帮助自己那可怜的女儿。一个偶然的机会,他从一个前来`探望他地友人那里得知。妻子改嫁之后生活很不如意,常常受到丈夫地欺辱责骂,生活潦倒,而自己的女儿苏珊十七岁就出来工作,结果两次婚,两次都被人遗弃,不幸地生活使她开始自暴自弃,开始毫无节制的酗酒。由于无规律的生活状况,使得苏珊的精神状态急转直下,去年十一月份丢掉了工作,只好住回母亲家。

继父家的生活本来就很困难,母亲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家庭主妇,而十六岁的弟弟又是一个整天惹事生非的阿飞仔,在这个家庭里,一家人只住在不到四十平米的公寓内,苏珊的存在似乎是一件多余的事情,常常受人的冷眼,母亲虽有心维护,但自己在家里的地位也不高,却也无能为力。

知道了这个消息以后,比尔感到万分愧疚,认为这完全是因为自己的原因而连累了女儿和前妻,如果自己能出去的话,为了替自己的过失做一些弥补,所以,他找到了哈里斯,主动提出与他合作,希望他出去之后能够帮帮自己那可怜的女儿。比尔考虑了一下,自己平时在这里没有一个朋友,如果此时能够得到比尔帮忙的话,对自己是有很大的帮助的,于是点头答应。

首先,他去取了一些钱。像他们这种人是从来不缺钱花的,为了应付紧急情况,他们的钱也不会全部都放到银行里去,很多人都会将一部分纸币转化为金条,然后分批藏起来,非常凑巧的是,新奥尔良就是哈里斯的一个据点,在这里,他埋下了价值大约二十万美元的金子。

在新奥尔良,哈里斯对这里的一切都非常熟悉,他不止一次的到过这里,清楚这里的大部分街道和建筑设施,甚至对这里的下水道,都比一般的管道修理工要熟悉很多。取出自己的宝藏,找个地方给自己偷了一套干净点的衣服换上,便开始寻找自己要找的人。

“嘿,你好夫人,请问麦克※#8226;琼斯是住在这里吗?”哈里斯按照纸条上的地址。敲开了房门,开门地是一个四十多岁,身材臃肿的妇人,看年级,说是女儿感觉太大,说是母亲感觉太小,哈里斯从外表看不出来她是谁。

对方上下打量了他一眼。“砰”的一声转身将门关上,隔着门对他说:“你来晚了。他已经不在了,你走吧。”

“不在了?他到哪里去了?哦,我是他以前的朋友,好久没见过他了,今天正好路过这里,就顺道进来看看。”哈里斯低头看了一下自己的打扮,虽然换了一套干净的衣裳。但为了赶时间,行程非常匆忙,他还来不及给自己刮刮胡子,理理发,自己现在这幅模样,随便谁看了都不会留下好影响的。

“他没有你这样地朋友。不管你是谁,请不要给我们制造麻烦,你走吧。”对方的语态非常冷峻。哈里斯开始想办法证明自己地身份,不过翻遍了自己所有口袋,连身份证都没找到一张。其实,他本来就不是琼斯的朋友,甚至他们之间连面都没有见过,琼斯是比尔前妻的丈夫。他们之间的联系也仅此而已。

“夫人,请问琼斯到哪里去了?我要怎么才能找到他?”哈里斯不甘放弃,继续问道。

“死了!”对方在门后面冷冷地回答了他一句。

“死了?”哈里斯对这个回答感到非常意外:“什么时候的事情?请问您又是他什么人?”

“上个星期三死的,我是这间房子的房东,这个穷鬼已经拖了我两个月地房租了,我现在已经正式收回这个房子。”

“那,你是否知道他的妻子和女儿现在在哪里呢?”哈里斯问道。

“不知道,上个星期我就把他们赶出去了,谁知道他们现在到哪里去了?那个婆娘好像在生病,现在估计也应该死了吧。”

“你说什么!”哈里斯一拳砸到铁门上。将铁门砸得一声巨响;“你难道就这样把他们赶到街上任由他们自生自灭?”

人都是希望有朋友的。无论他再孤僻冷傲,这是天性。天性不可能被更改。只可能被掩饰,但即使是再高明的魔术大师,都不可能将“天性”这种东西掩饰得天衣无缝,在适当的时候,它总是会表露出自己的本来面目。哈里斯也是人,虽然二十年的牢狱生活让他显得看上去有些与众不同,但就天性而言,和常人一样,他也希望被常人所接受和包容,也不自觉的将世界上地人分为“自己人”和“其他人”。出了监狱之后,这个世界上哈里斯已经没有其他的亲人了,自然而然的,他已经将自己唯一确知的苏珊和她的母亲看作了自己朋友,所以,当知道她们母女被赶出家门,流落街头,不知所终,哈里斯心里非常生气。

可是,此刻那个身材臃肿的房东却并没有意识到危险已经离自己很近很近,听到哈里斯居然敢动手砸自己地门,一怒之下猛地打开门,指着哈里斯的鼻子脱口同骂:“浑蛋,你这是从哪里来的杂种,居然敢跑到老娘这里来惹事,我一早就知道那个穷鬼的朋友肯定都是些见不得光的恶心鬼,别以为谁都怕你这样的人,我可警告你,如果你再干胡闹的话,我马上就报警把你抓走,让你……”

她的话还没说完,哈里斯伸手一把掐住她的脖子,将她推进门去,用脚关上门,对她说:“你给我听好了,说我什么都可以,但绝对不可以在我的面前提起警察,我已经受了他们整整二十年地恶气,在我面前提起他们对你是没有任何好处地。”

这是,忽然从另外一个房间冲出来一个五十岁多岁的中年男人,操出一把散弹枪指着哈里斯大喉道:“快放开她,不然我就开枪了。”

这套屋子地面积本来就很小,此刻对方用枪指着他,枪口几乎都快要顶到了他的脑门上了,哈里斯朝周围扫了几眼,房间里乱七八糟的东西堆得满满的,根本没有地方闪避,如果对方真的开枪的话,即使他的枪法很菜很菜,自己也很难逃脱。

哈里斯把手中的胖妇人往前推了推,挡在自己身体前面。堵住对方地枪口,让他不敢随便开枪,胖妇人看自己的丈夫样子畏畏缩缩的样子,气得七窍生烟,大声提醒道:“你还愣着干什么,还不快报警?”

“噢!”中年男子被哈里斯逼得不敢随便开枪,听到妻子这么说。虽觉得有些不妥,但是结婚这么多年来他向来都是对妻子言听计从。从来不敢违背半句,听到妻子这么说,立即就扑到电话机旁去拨999。

哈里斯眼疾手快,放开手里的胖妇人抢前一步,飞起一脚侧踢就朝中年男子头小腹上踹去。这些年哈里斯在监狱里面可不是白蹲的,日子过得虽然清苦,却从来没有放松对自己的身体训练要求。在监狱里的时候,无论多么困难依旧坚持每天对自己身体地训练,监狱里有健身房,他是哪里的常客,可以说,在监狱地日子里虽然长期的孤独和寂寞让他显得比真实年龄要老很多,但实际上,他的体格并不比二十年前下降了多少。

据说古代曾经有一种叫做放人鸯的说法。胖妇人终于见识到了什么叫做放人鸯:块头也不小的丈夫的身体好象断了线的风筝,直接从阳台上飞了出去,随着一声惨叫,传来了落地产生地巨响。

“不——”胖妇人一声尖叫,立即俯身去捡丈夫掉落在地上的长枪。哈里斯那里会让她如愿,伸脚踩住枪杆。提着头发把她拉扯起来:“你给我听好了,刚才我已经杀了一个人,我现在并不介意再多杀一个,如果你能够老老实实听我的话,乖乖地闭嘴不叫的话,我想我会考虑放你一条生路的,你明白吗?”

中年妇人已经吓得面无人色,哆嗦着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哈里斯见她不再挣扎,慢慢放开她。从墙角拿起一个黑黝黝的哑铃。朝着枪杆狠狠砸去,将枪杆砸歪。然后转身出门。也不知道是不是怕得头脑发了晕,胖妇人忽然不知从哪里来的胆量,抓起地上的哑铃就朝他后脑砸去。

哈里斯听到动静,一扭头见到一个大铁块从头顶落下,心中大怒:“你找死!我放你一条生路,你却要自己送上门来,可别怪我不客气了。”用手将哑铃接住,夺下来反手朝胖妇人脑袋敲出。

……………..

纽约地夜景美丽吗?都市人已经习惯了每天熙熙攘攘早出晚归的生活,很少有人会去在意身边那些琐碎的事情,五光十色的霓虹灯也许只是一个符号,人们常用它来借喻某些东西,久而久之,它就成了都市生活专有名词和替代品,很多人都将之称作为美丽和繁华,可是对于那些将生活等同生命的人来说,还有谁有心情停下脚步去用心体味一下那路边五光十色的灯光呢?

凯文地总部在纽约市高楼林立的建筑群中并不如何醒目和显眼,旁人根本不会留意到在纽约街头还有这样一处地方;但只要是圈内人都知道,这里是一个绝对神秘的地方,它是天堂与地狱的入口,连接着财富与罪恶。这里每天都有便衣警察乔装打扮在这里密切监视,却从没有人能不借助搜查令顺利的闯入,据说,黑帮教父的所有秘密都藏在这里面。

近来一段时间,由于纽约黑帮内部的一系列变动,这里更是成为了万众瞩目的焦点,而今天,情况尤其不同,在十三楼的会议室里,集中着七八个全纽约最有势力的黑帮领袖。上一次他们这样聚会是什么时候已经很少有人能够记得了,五年前,十年前,十五年前,还是二十年前?新进地警察对这群貌合神离地神仙鬼怪能够坐在一起喝茶感到非常奇怪:“他们相互之间不是都有深仇大恨的吗?怎么一下子变得这么团结了?”

老人一脸不屑地看着他:“小屁孩,你知道什么?人生除了追求金钱地利益,还有很多更需要珍重的东西,他们虽然坏事做尽,却都是些顶聪明的家伙,当他们最珍贵的东西受到威胁的时候,他们就会坐到一起来,他们就是这样的人,如果没事,他们会像公鸡一样好斗,如果遇到危险,他们又会像蜜蜂一样团结。”

新进不解:“你所说得比金钱更珍贵的东西究竟是什么?”

老人说道:“是生命,孩子。钱无论掉了多少,都可以再赚回来,可是每个人的命只有一条,丢了可就是找不回的了,尤其是对于他们这些赚了很多钱,又见识过很多生死的人来说更是如此,如果不是处处小心,如履薄冰,他们根本就不可能活到今天。”

“命?”新进不明白:“他们都是顶强的人,还有什么可以威胁到他们的生命呢?”

老人仿佛陷入了沉思,低下头用手撑着额头细细想了很久,好像是在会晤记忆中的一个许久不见得友人,半晌才说:“有的,他们也是人,自然也有害怕的东西,就在前天,他们的一个恶梦又复活了,传说中的‘地狱杀手’,他又出现了。”

“‘地狱杀手’?你是说李?不,他早就死了,经过DNA的确认,他的确是死了。”新进明显是做过功课的,对二十年前的那段历史还比较熟悉。

“是的,但是你知道吗?被称为地狱杀手的其实是两个人,还有一个人是李的助手,他在巴顿鲁治的监狱里呆了二十年,这也让他们度过了二十年的平静生涯,不过最近,他出狱了。”

“期限到了吗?”新进问道。

“不,他是逃出来的,他越狱了。”老人说。

“越狱了?那他可真了不起。不过就算是这样,算起来,今年他也应该有五十多岁了吧,一个在监狱里呆了二十年的人,就算不死也差不多是半个老年痴呆了,让他出来他还能够做些什么?”新进说。

“他还能做什么没有人知道,人们都希望他已经老了,但他既然还能够从监狱里逃脱,就说明以前的东西他还没有彻底丢掉,而且昨天他才刚刚在新奥尔良制造了一起恶性命案,这说明他身上还有很重的杀气,他出来是要报复的,只要他一日不除,上面这些人就一天也不会安宁。你还年轻,你没经历过二十年前那次混乱,你不可能了解当年的‘地狱杀手’有多么可怕,只要听到他的名字,世界上最凶狠的野兽都要被吓成家猫。现在年轻人里面不是流行着一个杀人魔王的传说吗?”老人问道。

“你是说山本正夫?那个日本人,没错,看过他打拳的人都说他简直就是一头猛兽,在他的拳下还没有一个人能够活着站起来。”新进似乎对山本比较有兴趣,提到他,言语之间不自觉地流露出一股兴奋劲儿。

老人脸上再次露出不屑的表情:“是吗?你不知道,现在的他和当年的‘地狱杀手’比起来,简直就好像是狮子身边的一只小狐狸,你的那个日本人只能够在擂台上让人恐惧,而李和哈里斯,只要你见过他们一眼,他们就会好像一根银针,深深地扎在你的心上,让你一辈子恐惧,连做梦的时候见到他的面孔都会吓得惊醒过来。”

“所以他们才会忽然集中在一起,讨论应该怎么来除掉这个哈里斯吗?”新进有些明白了。

“不”老人一字一字地咬着:“他们唯一能做的,只不过是保护好自己的性命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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